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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德魯克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筆記(三) ---如何發揮人的長處

  一、要用人所長 管理者要運用人的長處,面臨的第一關是擇人。有效的管理者擇人任事和升遷,都以一個人能做些什麼為基礎。所以,他的用人決策,不在於如何克服人的短處,而在於如何發揮人的長處。不管是誰,如果他在任用一個人時只想避免短處,那他所領導的組織最終必然是平平庸庸的。所謂“樣樣皆通”實際上可能是一無是處。才幹越高的人,其缺點也往往越多。 一個管理者如果僅能見人之短而不能識人之長,因而刻意避其所短而非著眼於發揮其所長,則這位管理者本身就是一位弱者。他會覺得別人才幹可能構成對他本身的威脅。                 有效的管理者知道他們之所以用人,是用人來做事,而不是用人來投主管所好。                 有效的管理者從來不問:“他能跟我合得來嗎?”他們問的是“他貢獻了什麼?”他們從來不問“他不能做什麼”,他們問的是“他能做些什麼?“所以在用人時,他們用得都是某一方面有所長的人,而不是在各方面都過得去的人。                 真正“苟求的上司“總是先挖掘一個人最擅長做些什麼,再來“苟求”他做些什麼。過多的考慮人的短處,會影響到組織實現自己的目標
。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怎麼用人,有4個原則: 1.不會將職位設計成只有上帝才能勝任――一個職位,如果先後由兩人或三人擔任都失敗了,這就肯定是一個常人無法勝任的職位,這個職位就必須重新設計。所以,有效的管理者,第一項任務就是要將自己管轄下的職位都設計得合情合理。只有“讓平凡的人都能做出不平凡的事”的組織,才是好的組織 2.職位的要求要嚴格,而涵蓋要廣。就是說,合理的職位,是對具有才幹的人的挑戰。同時因為職位的涵蓋很廣,所以人們可以把與任務有關的優勢轉化為確實的成果。 3.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用人時,會先考慮某人能做些什麼,而不是先考慮職位的要求是什麼。換言之,有效的管理者在決定將某人安置於某職位之前,會先仔細考慮這個人的條件,而且他考慮時絕不會只侷限於這個職位。 4.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用人之所長的同時,必須忍人之所短。 用人所長,不僅是有效性的要素,也是主管對下屬的道義責任,是主管對其職權和地位的責任。專注於人之所短,不僅是愚不可及,更是有虧職守。他應該協助下屬得到應有的發展。 二、如何管理上司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還得設法充分發揮上司的長處。        要使上司能發揮其所長,不能靠惟命是從,應該從正確的事情著手,並以上司能夠接受的方式向其提出建議。若能從上司的長處上下功夫,協助他做好想做的工作,便能使上司有效,下屬也才能有效。反之,如果下屬總是強調上司的短處,那就象上司強調下屬的短處一樣,結果將一無所長。所以,有效的管理者常問:“我的上司究竟能做些什麼?他曾有過什麼成就?要使他發揮他的長處,他還需要知道什麼他需要我完成什麼?”至於上司不能做什麼,就不必細究了.      有效的管理者會設法套出上司的某種態度和某種習慣,而向上司提出建議時,應考慮的不光是輕重緩急,更重要的是陳述的先後順序。如上司長於政治能力,那麼我們提出的報告就應以政治方面的問題居先,這樣才能使上司易於掌握問題的重心,從而易發揮其所長。       管理者的任務不是去改變人。管理者的任務,在於運用每一個人的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