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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律】從律師到法律機器人,法律行業未來二十年的機遇和挑戰 | AI觀察

作者:曹建峰     來源:騰訊研究院 授權 產業智慧官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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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峰     騰訊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高階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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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行業的時代挑戰

法律是一個古老的行業。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曾說,法乃善良正義之術。這代表了人們對法律的美好期許。然而,在網路普及、數字技術廣泛應用的今天,人們正在進入成熟的資訊社會,法律這個行業卻儼然已有些落後於時代了,暴露出了很多問題。

第一,供給不足。法律和法律服務(包括司法服務)的獲取鴻溝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重大命題。據說,80%的民眾的法律需求沒有被滿足,他們得不到恰當的法律諮詢,他們遇到糾紛,不找律師,不去法院。

之所以供給不足,也許是因為法律是一個壟斷的行業,就像美國法官波斯納所說,“是一個涉及社會的法律的服務提供者的卡特爾”。

第二,價格高昂。律師是按小時收費的。天下很少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昂貴的法律服務費讓很多人對律師和法律機構望而卻步,大大阻礙了法律服務的可負擔性和可獲取性。

第三,人力為主,技術的參與和介入程度十分有限。一方面,很多法律機構如立法機構、法院、律所等在電子辦公系統(EOS)的使用上,依然相當初級,很大程度上沒有獲得網際網路技術的賦能。另一方面,法律服務的很多環節和方面都依賴於法律人和法律助理自身的能力,需要親力親為,技術所能起到的作用實際上是相當有限的。

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律所等法律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投入力度是很小的,投入在創新方面的資金,不足收入的1%,遠遠落後於電信、醫療、金融等其他行業。因此,法律行業適度的研發投入將對整個行業產生顯著的影響。

第四,效率低下。因為是人力為主,不像商品那樣可以批量地、流程化地、標準化地、自動化地生產,所以法律服務是又貴又慢。

與這些問題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網際網路帶來的糾紛的激增——無論是在電商網站、社交網路、線上社群等網路空間上,還是在個人隱私、智慧財產權、網路安全、網路欺詐等方面。

有學者給網際網路貼上了“糾紛之網”的標籤,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對於不斷湧現的、線上的、新型的糾紛,我們主要靠人類運作的法律機器已經開始有點捉襟見肘了。

然而,直到今天,法律行業似乎還是一切照舊。

《職業的未來》一書的作者薩斯金寫道,事實上,從查爾斯·狄更斯那個年代到現在,律師和法官的工作方式始終如舊。《金融時報》此前也發文稱,對於法律行業而言,技術好像從未被髮明一樣。而其他很多行業都被網際網路技術改造了,電商系統和無人零售重塑了零售業,機器人診療和手術已經在深度介入醫療行業,股票市場80%的交易是由演算法控制的,生產製造過程由自動化、智慧化的系統控制,等等。為什麼法律行業會落在後面呢,有其自身原因,但更多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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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革在即,法律行業未來二十年的主線

將是人工智慧演算法和大資料

然而,法律行業的一場變革正在逐步展開。雖然斯坦福大學最近的一項實證研究發現,人工智慧的發展速度被過分誇大了,諸如意識、情感、強人工智慧等都有誇張之嫌,但技術進步及其影響確實在發生。

眾多的研究報告顯示,人工智慧技術在侵蝕人類認知能力,而這曾被認為是技術無法攻破的領域。而且人工智慧技術還將重塑社會和經濟,給每個行業帶來變革性影響。我認為,法律行業不會是例外。因為法律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和資料和資訊打交道,而這恰恰是人工智慧所擅長的。

法律行業未來二十年的主線一定是圍繞著人工智慧和大資料,機器人和人工智慧將成為法律系統的主要進入點,主導法律實踐。郵件、雲端儲存、資料庫等網路工具極大影響了法律人的工作方式,但這遠遠不夠。現在,機器人和人工智慧已經在重塑法院系統,這是智慧法院的概念;律師可以藉助法律大資料分析,實現更精準的訴訟;法律機器人在向普通民眾提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這是智慧法律諮詢;等等。未來,這樣的趨勢還將加強,機器人和人工智慧在法律服務的提供過程中將不可或缺,無論是消費者,還是法院、律所等法律機構,都將和這樣的系統打交道。而且,未來的法律機構的一個核心能力將是,利用人工智慧演算法在雲端處理法律大資料。

■ 方向之一:法律自動化,從法律文字到法律程式碼

千百年來,我們的法律僅僅是書面的或者口頭的,依靠法律人這一共同體來維護。然而,在人工智慧時代,智慧系統有望將這些法律的文字轉變為法律的程式碼。電影《回到未來2》中描述的2015年沒有一個律師,因為法律系統完美運作,沒有任何糾紛產生。如今,我們還遠遠沒有達到消滅律師的地步。但正如萊斯格在《程式碼:塑造網路空間的法律》一書中所說,程式碼設計和網路架構可以形成規制,程式碼即法律,程式碼即規制。

所以,隨著機器人和人工智慧的發展,我們的法律、道德等規則將不斷被寫入、嵌入智慧系統,成為智慧系統的一部分,這是從文字到程式碼的轉變。遵守法律,合乎道德,將是人們對智慧系統的一個基本要求。比如,自動駕駛汽車需要遵守交通法規,它不僅可以阻止司機違法,比如在飲酒、疲勞的情況下不能操縱汽車,而且未來還有可能消滅司機。一旦大規模部署自動駕駛汽車,把人類駕駛禁止掉,交通事故將成為一個小概率事件。這將給相關法律服務帶來不小的衝擊。再比如,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可以自動簽約,自動履約,避免了合同篡改和違約的出現。

總之,不像人類,智慧系統將不會允許違法、違約。這意味著在未來的智慧社會,如果把很多社會事務交給機器人和人工智慧系統打理,侵權、違約將大大減少。而且,由於資訊社會記錄一切、互聯互通的特徵,證明侵權、違約的成本將顯著降低。這兩點未來將給律師帶來不小的衝擊,雖然人們現在還感受不到。

■ 方向之二:數字正義,以線上化、智慧化的方式預防和解決糾紛

法院系統同樣存在很多弊病,無法有效應對不斷增長的糾紛。現在有觀點認為,傳統法院是工業時代的結果,線上法院是網際網路時代的產物;傳統法院必將衰落,線上法院必將興起。確實,現在網際網路上的糾紛與日俱增,傳統法院無力應對,所以人們開始探索新的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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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線上法院的設想和實踐。英國已經在推進民事法院系統改革,提出了全新的線上法院方案。2016年7月,英國發布《民事法院結構改革最終報告》,將線上法院作為其中的核心工程,承載著復興英國司法的夢想。英國線上法院建設秉持三大理念:第一,便利當事人,當事人不需要聘請律師就可以方便地完成訴訟,因為有各種智慧化的工具給案件分流,給當事人提供幫助;第二,秉持全新的建制,單獨制定線上法院訴訟規則;第三,按照分階段、分步驟的操作理念以及先行先試、逐步推行的試點方案進行。

再比如,線上爭議解決機制(ODR)。在電子商務網站等網際網路平臺上,有發揮調解員作用的ODR系統,大量線上糾紛以這樣的方式得到了處理。eBay網站採用的ODR系統每年可以解決幾百萬個交易糾紛。我最近在和斯坦福法學院一位訪問學者合作翻譯《數字正義》一書,藉助人工智慧,ODR系統會更加高效。中國是全世界網際網路應用最發達的國家,希望這樣的智慧糾紛解決系統未來在國內也能夠發展起來,在各個領域發揮定紛止爭的作用。

當然,數字正義的理念不僅在於解決糾紛,更在於預防糾紛。這是數字正義區別於事後補救性質的傳統正義的最大特徵。有了大量的資料,有了人工智慧的預測,人們就可以在糾紛產生之前就預測到糾紛,從被動的司法過渡到主動預防加智慧糾紛解決的新世界。

■ 方向之三:從律師向法律機器人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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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張人類能力地圖。最下面的一片汪洋是已經被機器淹沒的領域,包括較早的象棋,後來的智力競賽節目jeopardy,以及最近的圍棋、駕駛、翻譯等。最上面的能力較為安全,但也正在被這不斷上升的汪洋侵吞。這是人類能力的現狀,也是法律人的法律能力可能面對的狀況。

在我統計的這13項法律任務中,雖然需要人際交流和互動的法律任務現在還很難被取代,但其中的很多法律任務現在都可以由機器人和人工智慧系統來做,雖然現在還較為初級。所以人們會說,在法律行業,率先失去飯碗的將是律師助理和初級律師,這不無道理。

這樣的法律人工智慧應用目前主要集中在五個領域,但還在向其他方面發展。

其一,智慧檢索,將法律人從重複性的、繁瑣的法律檢索中解放出來,大家比較熟悉的可能是ROSS,其實還有更多。其二,檔案自動審閱技術在合同分析、盡職調查、電子取證、合規等領域都大有用處,可以大大節約成本和時間。所以我們看到,今年國外好幾個大型金融機構都說要解僱專職律師,部署這樣的系統。其三,檔案自動生成讓法律格式的使用更加高效,更加智慧,很多法院和律所都開始採用。其四,智慧法律諮詢,這是今年比較火的,各地司法局紛紛推出公共法律服務機器人,提供便民的法律諮詢服務。最後,還有案件結果預測,在之前的研究中,人工智慧系統對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的預測準確率已經高達79%。在最近一項實驗中,法律創業公司CaseCrunch在PPI錯誤銷售索賠案件預測上,以88.6%的準確率完勝專業律師。

無疑,目前的法律人工智慧的優勢在於資料處理、分析以及預測等,在這方面,法律人工智慧在大資料、算力、演算法的推動下,只會不斷提高,越來越好。相反,留給人類律師的將是需要人際關係、創造力以及面向未來的法律事項。用人工智慧來增強法律服務的提供,將是一個顯著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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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抱技術,擁抱法律行業的未來

那麼,律所等法律機構應如何應變,擁抱法律行業的未來呢?我覺得有兩個方面。

一是價值命題客戶不僅僅要完成一項交易,打一場官司,更希望效率、管理和較低成本。所以一些國際律所開始設立低成本法律服務中心,藉助法律科技,提供固定收費的低成本法律服務。總之,技術帶來的變革將首先體現在法律服務的價格上。

◆ 二是執行模式。如何讓律所現在的金字塔模式變成火箭模式呢?有兩個加速器,一個是更高程度的外包,美國的醫生可以把醫學圖片發給更專業的印度專家,由於時差,第二天上班就可以獲得結果,法律行業也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的外包,當然也包括離岸外包。第二個是法律科技帶來的自動化。用自動化改變律所的成本結構,從律師轉變到“律師+技術”,將是未來的大趨勢。因此,將來的律所需要更多的專業管理人員、法律科技人員等新人。不引入這些新人,不進行組織結構革新,未來就難以繼續保持競爭力。

人們說,律師的工作還是很穩固的,取代率只有3.5%嘛。真的這樣嗎?不取代並不意味著不改變。不改變就會被淘汰。未來的法律人需要專業化、創造力和法律科技素養。喬布斯建議大家都去學習程式設計,是有道理的。未來的智慧系統瀰漫於社會,瀰漫於法律行業,不懂,不瞭解這些智慧系統,怎麼和它們打交道,和它們相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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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工智慧的平衡:最大化效用,最小化威脅

最後,我想談兩點看法。

第一點,法律行業正在經歷一場變革,也許還在初期階段,但將來一定會重塑法律格局,希望我們都能成為參與者,推動者,一起幫助實現更高效率,更多正義。

第二點,有學者說,前行路上,各行各業的資料科學家和程式設計師,都將面對一個如何劃定效用和威脅之界限的困境。未來二十年的故事是人工智慧演算法和大資料的故事,而這個故事將取決於如何劃定這些界限以及由誰來劃定。

請允許我再次囉嗦,和其他行業一樣,未來二十年的法律行業將是人工智慧演算法和大資料的故事。這個故事可能帶來更大效用和更多正義,但也可能帶來威脅。

比如,此前,在State訴Loomis一案中,據瞭解,法院曾在判案時,參考了COMPAS(一種基於證據衡量罪犯未來犯罪可能性,併為矯治署提供決策支援的軟體)做出的犯罪人Loomis再犯罪可能性的評估結果。Loomis認為一方面COMPAS不當地使用了性別作為評估依據,且評估結果的非準確性使其不能作為判案依據;另一方面法院據此判案有程式違法之嫌,不符合個案處理的原則。

對此,美國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提出三個觀點:(1)如果使用得當,巡回法庭在判刑時考慮COMPAS風險評估並不違反被告的正當程式權利,而且將性別作為參考因素提高了風險評估的準確性;(2)巡回法庭在這種情況下使用COMPAS風險評分不是濫用自由裁量權;(3)巡回法庭在軟體中寫入過去認罪協議書中的指控時沒有濫用自由裁量權。最終,法院一致裁決駁回了該訴訟請求。

2017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拒絕提審該案,間接承認了法官在定罪量刑中可以參考智慧化軟體提供的預測結果。雖然如此,非盈利機構ProPublica對COMPAS的實證研究發現,COMPAS的犯罪風險評估算法系統,系統性地歧視了黑人,黑人被該系統錯誤地評估為高犯罪風險的概率是白人的兩倍,而白人則更多地被錯誤評估為低犯罪風險。

未來,隨著法律人工智慧的進一步發展和應用,我們將面臨越來越多這樣的問題和挑戰。最近有國際機構呼籲禁止在司法領域使用具有黑箱性質的算法系統。因此,一起來劃定這些界限也是我們法律人在追求法律科技和法律人工智慧的同時,必須承擔的責任,因為法律的未來不僅是更高效率,而且是更多正義。

* 本文根據騰訊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未來科技中心高階研究員曹建峰在“智合論壇2017——智慧時代的法律服務”上的演講整理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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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賽博物理作業系統

AI-CPS OS

人工智慧賽博物理作業系統新一代技術+商業作業系統“AI-CPS OS: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分支用來的今天,企業領導者必須瞭解如何將“技術”全面滲入整個公司、產品等“商業”場景中,利用AI-CPS OS形成數字化+智慧化力量,實現行業的重新佈局、企業的重新構建和自我的煥然新生。

AI-CPS OS的真正價值並不來自構成技術或功能,而是要以一種傳遞獨特競爭優勢的方式將自動化+資訊化、智造+產品+服務資料+分析一體化,這種整合方式能夠釋放新的業務和運營模式。如果不能實現跨功能的更大規模融合,沒有顛覆現狀的意願,這些將不可能實現。

領導者無法依靠某種單一戰略方法來應對多維度的數字化變革。面對新一代技術+商業作業系統AI-CPS OS顛覆性的數字化+智慧化力量,領導者必須在行業、企業與個人這三個層面都保持領先地位:

  1. 重新行業佈局:你的世界觀要怎樣改變才算足夠?你必須對行業典範進行怎樣的反思?

  2. 重新構建企業:你的企業需要做出什麼樣的變化?你準備如何重新定義你的公司?

  3. 重新打造自己:你需要成為怎樣的人?要重塑自己並在數字化+智慧化時代保有領先地位,你必須如何去做?

AI-CPS OS是數字化智慧化創新平臺,設計思路是將大資料、物聯網、區塊鏈和人工智慧等無縫整合在雲端,可以幫助企業將創新成果融入自身業務體系,實現各個前沿技術在雲端的優勢協同。AI-CPS OS形成的字化+智慧化力量與行業、企業及個人三個層面的交叉,形成了領導力模式,使數字化融入到領導者所在企業與領導方式的核心位置:

  1. 精細種力量能夠使人在更加真實、細緻的層面觀察與感知現實世界和數字化世界正在發生的一切,進而理解和更加精細地進行產品個性化控制、微觀業務場景事件和結果控制。

  2. 智慧:模型隨著時間(資料)的變化而變化,整個系統就具備了智慧(自學習)的能力。

  3. 高效:企業需要建立實時或者準實時的資料採集傳輸、模型預測和響應決策能力,這樣智慧就從批量性、階段性的行為變成一個可以實時觸達的行為。

  4. 不確定性:數字化變更顛覆和改變了領導者曾經仰仗的思維方式、結構和實踐經驗,其結果就是形成了複合不確定性這種顛覆性力量。主要的不確定性蘊含於三個領域:技術、文化、制度。

  5. 邊界模糊: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不斷融合成CPS不僅讓人們所知行業的核心產品、經濟學定理和可能性都產生了變化,還模糊了不同行業間的界限。這種效應正在向生態系統、企業、客戶、產品快速蔓延。

AI-CPS OS形成的數字化+智慧化力量通過三個方式激發經濟增長:

  1. 創造虛擬勞動力,承擔需要適應性和敏捷性的複雜任務,即“智慧自動化”,以區別於傳統的自動化解決方案;

  2. 對現有勞動力和實物資產進行有利的補充和提升,提高資本效率

  3. 人工智慧的普及,將推動多行業的相關創新,開闢嶄新的經濟增長空間

給決策制定者和商業領袖的建議:

  1. 超越自動化,開啟新創新模式:利用具有自主學習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動態機器智慧,為企業創造新商機;

  2. 迎接新一代資訊科技,迎接人工智慧:無縫整合人類智慧與機器智慧,重新

    評估未來的知識和技能型別;

  3. 制定道德規範:切實為人工智慧生態系統制定道德準則,並在智慧機器的開

    發過程中確定更加明晰的標準和最佳實踐;

  4. 重視再分配效應:對人工智慧可能帶來的衝擊做好準備,制定戰略幫助面臨

    較高失業風險的人群;

  5. 開發數字化+智慧化企業所需新能力:員工團隊需要積極掌握判斷、溝通及想象力和創造力等人類所特有的重要能力。對於中國企業來說,創造兼具包容性和多樣性的文化也非常重要。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論語·子路》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區塊鏈和 人工智慧,像君子一般融合,一起體現科技就是生產力。

如果說上一次哥倫布地理大發現,拓展的是人類的物理空間。那麼這一次地理大發現,拓展的就是人們的數字空間。在數學空間,建立新的商業文明,從而發現新的創富模式,為人類社會帶來新的財富空間。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和區塊鏈,是進入這個數字空間的船,而人工智慧就是那船上的帆,哥倫布之帆!

新一代技術+商業的人工智慧賽博物理作業系統AI-CPS OS作為新一輪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將進一步釋放歷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積蓄的巨大能量,並創造新的強大引擎。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各環節,形成從巨集觀到微觀各領域的智慧化新需求,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發經濟結構重大變革,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

產業智慧官  AI-CPS

用“人工智慧賽博物理作業系統新一代技術+商業作業系統“AI-CPS OS: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在場景中構建狀態感知-實時分析-自主決策-精準執行-學習提升的認知計算和機器智慧;實現產業轉型升級、DT驅動業務、價值創新創造的產業互聯生態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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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術“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新產業:智慧製造”、“智慧農業”、“智慧金融”、“智慧零售”、“智慧城市、“智慧駕駛”新模式:“財富空間、“資料科學家”、“賽博物理”、“供應鏈金融”

官方網站:AI-CP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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