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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碼設計的六大原則

開了部落格,為了能夠更好的學習,對於自己不瞭解和還沒有掌握的知識加以歸類,鞏固以及加強。

現在主要針對的是程式碼設計的原則,在設計程式碼的時候,不能總是想到哪就打到哪,還需要有個大致的流程,否則寫出來的程式碼也是很繁冗,不夠簡潔。對於自己的程式碼程式設計還沒達到一個期望的程度,對於程式碼的設計。主要注意以下的六大原則:

單一職責

一個類或者一個介面,最好只負責一項職責。

開閉原則

一個軟體實體如類、模版和函式應該對擴充套件,對修改關閉;

里氏替換原則

子類可以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蓋父類的非抽象方法; 
* 子類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當子類的方法過載父類的方法時,方法的形參要比父類方法的輸入引數更佳寬鬆; 


* 當子類的方法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時,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類更加嚴格;

依賴倒置原則

 低層模組儘量都要有抽象類或者介面,或者兩者都有; 
* 變數的宣告型別儘量是抽象類或者介面; 
* 使用繼承時遵循里氏替換原則;

介面隔離原則

* 一個介面只服務於一個子模組或業務邏輯,服務定製; 
* 通過業務邏輯壓縮介面中的public方法,讓介面看起來更加精悍; 
* 已經被汙染了的介面,儘量修改,如果變更風險太大,則用介面卡模式進行轉化; 
* 根據具體的業務,深入瞭解邏輯,用心感知去控制設計思路;

迪米特原則

定義:一個物件應該對其他物件保持最少的瞭解,其核心精神就是:不和陌生人說話,通俗之意就是一個物件對自己需要耦合關聯呼叫的類應該知道的少;這會導致類之間的耦合度降低,每個類都儘量減少對其他類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