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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設計原則之一_單一職責原則(SRP)

但是反過來,我們定義很多類或者介面,一個類裡面只有簡單的一兩個方法,這樣滿足單一職責原則了嗎?表面上看是滿足了SRP,但是其實這種設計也是不符合SRP的初衷的。因為有些可能出現的變化在對應實際情況看來,很可能兩年,三年內不會有變化,那麼這種變化單獨提出來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反而耗費更多資源,也使得系統結構變得異常複雜。這樣做得不償失!如果僅僅對於Robert C. Martin 的 “Each class should have one and only one reason to change”這句話去死鑽的話,只能說明你是沒有理解大師的思維。我們要用一種中庸的態度去看待這些變化,這些變化一定要是在業務現實中會有而且是短期內會有的實際大變化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