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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災害調查及分析評價

山洪災害調查


調查內容

 


內業調查成果

外業調查成果

 

山洪災害評價分析

 

山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任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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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山洪災害防治專案組 全國山洪災害防治專案組 全國山洪災害防治專案組 全國山洪災害防治專案組
2014 年 8月
山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以省級為主導,省、市、縣共同組織,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位,以小流域為基本工作單元組織開展。
一、省級主要工作任務
1、明確省、市、縣各級建設任務。
按照山洪災害防治專案年度建設任務(包括中央資金和地方資金明確的建設內容)和工作要求,省級專案主管單位首先進行任務分解,分別明確省、市、縣專案建設任務,確定相關任務的時間節點。
建議省級負責現場資料採集終端硬體裝置的統一採購和軟體系統定製、培訓及服務工作,統一組織水文資料收集、歷史洪水調查、沿河村落河(溝)道控制斷面及居民戶沿高程分佈測量、調查資料的全過程審查和稽核彙集、分析評價等專業性強的工作。
2、明確調查評價工作組織方式,確定承建單位和資質條件。
(1)分解調查評價建設任務,明確各項任務的工作要求。
(2)對於專業技術要求高和適合統一專項實施的專案,應根據資金落實情況和年度建設任務,合理劃分建設任務(或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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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採用委託或統招統籤、統招分籤等方式簽訂合同。
(3)建設任務(或標段)可按工作性質分為基礎資料準備、資料收集、現場調查、外業測量、分析評價等;也可按行政區劃(或按地域)劃分若干片區,適當集中。
3、確定技術支撐單位,明確技術服務內容。技術支撐單位主要工作任務有:
(1)熟悉掌握有關技術要求,協助完成山洪災害調查評價建設任務分解,結合實際細化山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方案、技術要求等技術指導檔案,細化工作任務和流程。
(2)全程提供技術指導,解決與專案有關的技術問題,協助主管單位協調與各承建單位的技術工作。
(3)跟蹤檢查整個工作過程,及時提出技術整改意見;專案完成後,協助主管單位組織專案技術驗收。
(4)組織調查評價資料的稽核彙集,檢查資料質量,整理工作成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利用統一開發的稽核彙集系統中的調查資料過程控制軟體,對山洪災害調查工作進行全過程控制,對不符合要求的調查資料及時提出修改意見,現場調查人員隨即整改,確保調查成果質量。
4、協助制定專案招標方案,明確招標組織方式和招標流程,協助組織編制招標檔案。
5、組織制定居民家庭財產分類標準。建議委託統計部門協助制定居民家庭財產分類標準,供現場調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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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確定現場資料採集終端軟體定製服務商;建議統一組織採購硬體裝置。
確定現場資料採集終端軟體定製服務商。定製服務商工作任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現場資料採集終端相關硬體、軟體及工作底圖的安裝配置(包括分幅切片、資料匯入匯出、圖表列印等),培訓現場調查人員,指導和解決軟硬體使用中出現的問題等。
7、建設稽核彙集系統執行環境,確定資料稽核彙集系統定製服務商。
(1)結合防汛指揮系統和監測預警系統,建議統一組織編制省、市級資料稽核彙集系統和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管理系統技術方案,建設系統執行環境,包括硬體裝置、網路環境和系統軟體等的採購、安裝和整合。
(2)確定資料稽核彙集系統定製服務商(可與現場資料採集終端軟體服務商為同一服務商)。服務商負責省、市、縣資料稽核彙集系統軟體的安裝配置、業務培訓,現場指導和解決軟體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可由確定的省級服務商(或選擇專業單位)負責調查評價資料的全過程審查,承擔省、市資料檢查、稽核、彙集工作。
8、組織相關業務培訓。
編制培訓方案,確定培訓內容、培訓次數和參加培訓人員。通過業務培訓,使參加培訓人員熟悉調查評價工作方法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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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調查表格及調查指標,熟練掌握調查工具和軟體的操作使用。
9、協調水文氣象部門,協助收集水文氣象資料。
(1)降雨資料:各地暴雨圖集及所用雨量站最大10分鐘、1小時、6小時、24小時(和其他時段)年最大點雨量對應的統計引數,各地24h設計暴雨時程分配資料,各地水文分割槽對應的短歷時暴雨時面深關係圖等。
(2)水文資料:山洪災害防治區內蒸發站逐日蒸發量,水文站歷年最大流量、歷年最大流量統計引數,水文站洪水要素摘錄及其上游雨量站相應降雨摘錄等資料。
(3)各地中小流域水文圖集、水文水資源手冊等。
10、組織現場測量工作。
(1)建議統一採用CORS系統進行沿河村落河道斷面測量和居民戶高程測量工作,滿足拼圖等成果彙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統一協調省測繪局CORS系統使用與費用等事項,以確保精度、降低成本。
(2)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開展測量工作。
11、加強山洪災害調查過程控制,組織省市縣明確專業人員,利用統一開發的稽核彙集系統軟體同步稽核調查資料,對不符合要求的資料第一時間提出修改意見,督促現場調查人員及時整改,確保調查成果質量,滿足分析評價的要求,避免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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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強調查評價工作督促檢查, 及時掌握專案建設進度和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必要時採用約談、督察方式,確保專案建設順利進行。
13、指導協調市、縣山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
(1)指導協調市、縣與調查評價承建單位的工作關係。
(2)督促技術支撐單位協調調查資料與分析評價的銜接工作。
(3)指導協調市、縣調查評價資料的稽核彙集工作(如以縣為單元進行調查,市級應處理好跨縣界小流域調查資料和工作銜接)。
14、組織全省調查評價成果整理、圖件製作、報告編寫。
15、組織山洪災害調查評價試點工作。
山洪災害調查評價涉及範圍廣,工作量大,相關單位經驗缺乏,省級應組織開展調查評價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建設探索工作方法,積累工作經驗,為調查評價工作全面鋪開奠定基礎。
二、調查主要工作流程
事前要在人員、裝置、軟體、資料和方案等方面做充分的準備。
1、內業調查階段
以縣級為主,專業單位配合完成。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內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 括:
第一步:編制調查物件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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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縣、鄉、村、自然村組及企事業單位名錄,補充修改行政區劃程式碼,在工作底圖上標繪居民區範圍。根據非工程措施建設經驗,在工作底圖上初步標註危險區。
第二步:統計整理歷史山洪災害情況,重點是建國以來發生的山洪災害,確保不遺漏發生人員傷亡的山洪災害事件;
統計需防洪治理山洪溝數量,填報基本情況;
統計山洪災害防治專案建設或共享到縣級監測預警平臺的所有自動監測站點,包括自動雨量站、水位站、水文站、氣象站等;
統計山洪災害防治專案建設的無線預警廣播站、簡易雨量站、簡易水位站等預警設施。將統計結果標註在工作底圖上,便於外業調查時核查。將統計結果標註在工作地圖上,便於外業調查時核
第三步:編制居民房屋型別標準。
根據當地情況,按行政區域將具有代表性的農戶主要住房按結構形式、建築型別和造價劃分為4類,供現場調查使用。
第四步:收集縣、鄉、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
第五步:收集涉水工程資料,統計調查範圍內的涉水工程數量。
第六步:根據水利普查成果進行統計、彙總水利工程,並將水利工程位置標繪到工作底圖上。
2、外業調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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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業調查工作由專業單位為主,縣、鄉、村配合完成。外 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括: 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括: 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括: 業調查的主要步驟包括:
(1)入村調查
第一步:防治區基本社會經濟情況調查。
1)核對行政區劃名稱、行政區劃程式碼、總人口,企事業單位名稱、單位類別、組織機構程式碼、地址、在崗人數、駐地的行政區劃程式碼,現場核對內業調查資訊。
2)以鄉(鎮)為單位,調查土地面積、耕地面積、家庭財產情況、住房人口情況,登記彙總各自然村資料。
第二步:危險區調查。
1)按照內業標註的危險區,現場確定成災水位和歷史最高洪水位或最高可能淹沒水位,初步劃分危險區,統計危險區內基本情況。
2)綜合確定轉移路線和臨時安置地點,在工作底圖上標繪危險區範圍、轉移路線和臨時安置地點。
第三步:涉水工程調查。
對沿河村落防洪安全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塘(堰)壩、橋樑、路涵等涉水工程進行現場調查,將工程位置標繪在工作底圖上。
第四步:重點防治區現場詳查。
1)調查沿河村落和重要城(集)鎮人口、居民戶、住房等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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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確定的沿河村落進行河道縱、橫斷面測量。
3)結合入村調查,對確定的沿河村落進行居民戶高程測量。
4)由專業單位進行典型流域的歷史洪水調查。
第五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開展需防洪治理山洪溝基本情況調查。
第六步:核查小流域基礎資訊、山洪災害防治專案建設成果等資訊,現場核對修改內業整理的成果。
(2)調查成果整理
及時分類整理、錄入、上報外業調查成果。負責稽核彙集的單位要對成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提供技術支援。
階段性成果要及時通過稽核彙集系統上報。
三、分析評價主要工作流程
山洪災害分析評價工作以專業單位為主,各級防汛部門配合完成。
第一步:收集整理核對基礎資料和調查成果資料。
第二步:設計暴雨洪水計算。
第三步:防洪現狀能力評價。
第四步:預警方式和指標分析。
第五步:危險區圖繪製。
第六步:分析評價成果的審查和上報。分析評價成果經縣防汛指揮部稽核後上報。

相關名詞

山洪災害

山洪災害是指因降雨在山丘區引發的溪河洪水等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

山洪災害防治區

指《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中確定的涉及29個省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2,058個縣(市、區、旗)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的山丘區。

山洪災害重點防治區

指山洪災害防治區中山洪災害頻發或災害損失嚴重的區域。

山洪災害危險區

指經現場調查和分析評價所確定的可能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城(集)鎮、行政村(居民委員會)、自然村等居民區範圍。在現場調查階段,由現場調查人員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可能淹沒最高水位、地形、河流走向、經驗判斷等初步劃分危險區;對重點防治物件,通過分析評價進一步確定不同等級的危險區。

小流域

通常是指在山地、丘陵、崗地一個獨立完整的集水區,面積一般在200km2以下。本技術要求所述的小流域特指依據山洪災害分析評價需要而設定的控制斷面以上的集水區或區間流域(計算單元)

沿河村落

指山洪災害防治區內山洪災害頻發或災害損失嚴重的沿河居民聚居區。

成災水位

指居民聚居區內發生山洪災害的最低水位(以河道控制斷面處的水位表示),當實際水位超過此水位時就會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