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合約“作惡”應該誰來負責?這位監管者認為開發者脫不了干係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委員Brian Quintenz昨日表示,他認為在某些情況下,一旦智慧合約被用作非法活動,其開發者應該對這類區塊鏈應用負責。
Quintenz在一場技術活動中提到如何將加密貨幣,尤其是智慧合約納入CFTC的監管框架。而事實上CFTC的監管規則早在區塊鏈技術誕生之前就已經存在。在活動現場,他提出了一個問題,當智慧合約違反CFTC規定時,誰應該負責?
他認為區塊鏈底層協議的核心開發者、礦工和普通使用者都不應該負責監控其他網路使用者的活動。
然而,他指出,一旦某些去中心化應用(dApp)與非法活動產生了聯絡,那麼相關的智慧合約開發者應該被起訴——前提是CFTC能夠證明開發者“在建立程式碼時可以預見其有可能被美國民眾用作違反CFTC規則的用途。”
Quintenz承認這只是他的個人觀點,不代表CFTC的立場。他以預測市場為例,以說明這種智慧合約app可能被用於一些“與公眾利益相悖”的活動,例如針對一個公眾人物是否會被刺殺進行下注。因此他認為CFTC應該起訴預測市場的創造者提供非法的合約應用。
他解釋道:
那就只剩下智慧合約程式碼的開發者以及用這些程式碼建立自己的事件合約的個人使用者。程式碼開發者可能會辯稱自己只是建立了一個協議,因此一旦被公開,其控制不了使用者的選擇。他們可能會把責任推給個人使用者,認為他們才是事件合約的實際建立者。
反之,我認為更合理的問題應該在於這些程式碼開發者建立程式碼時能否預見其有可能被美國民眾用作違反CFTC規則的用途。基於這個假設,此類程式碼是用於那些受CFTC監管的特殊活動的,並未排除其對美國民眾的適用性。基於這些事實,我認為可以得出一個有力的論據,即程式碼開發者協助以及支援了違反CFTC監管規則的行為。因此,CFTC可以針對這些錯誤行為提起訴訟。
Quintenz曾說編寫智慧合約就意味著你清楚地知道將來可能會有人藉助這一工具參與非法活動,就像你知道會有人用它來搶銀行一樣。相比之下,比特幣和區塊鏈是“具有改革意義的”創新。
區塊鏈網路上的智慧合約應用很有前景,其足以開啟全新的市場,並且提高現有系統的效率。與此同時,智慧合約還帶來了使用者和決策者都必須考慮的責任問題。不斷髮展的技術領域為我們帶來了挑戰。因此,我認為不斷去了解新技術的發展動態是監管者的責任,這樣我們才能評估這些技術帶來的優勢和風險,從而制定合理的監管政策。
來源: ofollow" target="_blank">巴位元 ,文章為原文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BB財經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