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肖颯:以太坊、EOS在國內建立節點也需在網信辦備案
互鏈脈搏按:在上週,國家網信辦《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後,互鏈脈搏對區塊鏈行業企業進行抽樣調查後發現,不少海外公鏈、聯盟鏈以及運營團隊在中國,但基金會設在海外的公鏈專案對備案仍持觀望態度。
從法律層面來看,這些公司和專案團隊究竟是否需要備案?如果堅持不備案,這些專案在國內發展業務又將會受到哪些影響? 互鏈脈搏特別邀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進行深入解讀。
肖颯簡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申訴(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互鏈脈搏特約專欄作家。
互鏈脈搏:中國技術團隊開發了很多公鏈,但都以海外基金會形式運作,這些專案在國內運營,包括吸引客戶等,他們需不需要備案?
肖颯:本規定所稱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援的機構或者組織。這裡是含外國基金會,因此其也需要備案。
互鏈脈搏:如果這些專案不備案,那麼他們在國內的什麼業務會受到影響?比如專案開發、專案運營、專案獲客、專案線上線下活動?
肖颯:《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資訊,履行備案手續。第二十二條則明確, 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按照本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或者填報虛假備案資訊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拒不備案,專案開發、專案運營、專案獲客、專案線上線下活動等等都會受到影響。
互鏈脈搏: 一些著名的公鏈,比如以太坊,EOS等在國內也有大量的客戶、投資者、社群運營等,這些專案如果不備案,是否國內區塊鏈開發專案,也不能使用以太坊,EOS。
肖颯: 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援的機構或者組織都在《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制範圍以內,該規則自2019年2月15日起開始施行, 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國內節點,或者讓國內開發者加入的話,也需要進行備案,這些國際公鏈服務專案的備案情況,我們拭目以待。
互鏈脈搏: 有觀點認為,區塊鏈一誕生就是全球化的,監管擋不住,如何看待這樣的觀點?
肖颯: 技術是全球化的,技術的監管則是可以實現地域化的。網際網路也是全球化的,有序監管也是實現了的,我認為不應該如此悲觀。我更相信,區塊鏈技術是擋不住的,只有監管才能讓那個行業全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