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經濟學
價格是市場經濟的核心
眾所周知,經濟學研究的是資源優化配置,而合理價格是引導資源配置的關鍵。
某種商品價格過高,說明該商品供不應求,從而吸引廠商加入,擴大供給,滿足大家需求;價格過低,則說明供過於求,業內廠商無利可圖甚至嚴重虧損(這意味著生產資料的浪費),開始退出,從而把生產資料轉向其他更有效的行業。所以,一個合理的價格,能夠引導合適的產量,既滿足了大家需求,又不浪費生產資料。所以,關鍵是找到合理的價格。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這種一所謂的合理價格,由市場自發尋找。市場參與者們不斷試錯、議價,最後達到均衡,合理價格也就形成了。我們上學時,經濟學老師都教我們一幅圖,簡潔地描述了這一價格的形成,它就是供需均衡曲線:
若市場真的如此聰慧,那麼各國政府只管大手一揮,讓市場自己去形成合理價格,完成資源優化配置就行了。
但是,現實世界沒那麼簡單,很多場合,市場自己很難形成合理價格,甚至根本形成不了所謂的合理價格,乃至市場自己都形成不了。這樣的例子很多,大家最熟悉的是壟斷市場,市場機制會失靈,價格奇高,政府不得不出來修理壟斷廠商。但還有另外一個例子,那就是多邊市場。
銀行卡產業就是一種典型的多邊市場。
雙邊市場:銀行卡的出現
如果你進了一家餐館,吃完飯發現沒帶錢(包括其他支付工具,比如手機等),會怎麼辦?如果你不想吃霸王餐,那麼你就得電話聯絡家人或朋友,讓他過來付錢。或者你和店主比較熟,允許你賒賬,回頭再來還錢。1949年的一天,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在餐廳吃完飯發現沒帶錢包,他在等他的妻子趕來付款的時間,腦海中就產生了新的想法,讓吃飯可以更方便地賒賬。
於是,第二年,他創辦了大萊俱樂部(DinersClub International,可以意譯為飯友俱樂部,或者吃貨俱樂部),現代信用卡就此誕生。
早在1910年,美國有些商家已經開始向信譽良好的客戶提供“籤賬卡”,允許其在一定信用額度內賒賬購物。二戰後,籤賬卡已較流行,可以視為信用卡的雛形,但卻是本店使用的(單用途),不是真正意義的信用卡。
大萊俱樂部成立後,不停地去拓展持卡人和簽約商戶。正如名字所言,大萊當時是一傢俱樂部,實行會員制,入會的持卡人可以在所有簽約商戶中實現賒賬消費,而商戶也因此獲得了更多客戶,且免去了寄賬單的成本,加快回款(舊時美國商戶每月向賒賬客戶寄賬單,然後3-4個月後才收到款項,這成本遠高於商戶刷卡回佣)。雙方均受益,大萊俱樂部便向雙方收費,向持卡人收會員費(最初為每人每年18美元),並向商戶收取7%的交易回佣。大萊俱樂部擴張很快,持卡人和商戶快速增加,大萊獲利豐厚。
馬上,其他銀行等機構加入發行信用卡。
大萊作為信用卡行業的首創者,奠定了銀行卡產業的雙邊市場模式。即,信用卡發行商,一邊要服務持卡人,一邊要服務商戶。這種模式不再是供需兩條曲線一交叉,就能形成合理價格的,而是要做兩邊定價。
如今,雙邊市場已經很多,比如C2C電商網站(如淘寶網),也是一種典型的雙邊市場。書中經常舉的例子還包括相親俱樂部、計算機的作業系統廠商(一邊為軟體使用者服務,一邊為應用軟體開發者服務)。
雙邊市場的本質,是服務商承擔中介或平臺角色,撮合兩群客戶之間的交易,自己從中收取服務費。而服務費的高低,取決於兩群客戶的議價地位。比如,某個髮卡方擁有大量的高消費能力的持卡人,那麼它就有底氣向商戶收取高費率。再比如,在剩男多的地方開相親俱樂部,可實施男生收費女生免費制度。當然,也有最簡單粗暴的,就是徹底免費,吸引兩群客戶。因為,在其他差異不大且遷移成本很低時(比如,網際網路時代遷移成本極低),雙邊經濟具有較強的集聚效應,強者恆強,因此做大規模搶佔地盤是理性的市場策略。
競合組織:卡組織的出現
雙邊經濟撮合了兩群客戶的交易需求,並從中收取回報,信用卡產業在這一模式中起步。信用卡發行商(包括銀行)自己拓展商戶,為其建設受理端並提供收單服務,自己同時為持卡人髮卡,兩邊都自行服務,封閉運作,稱為“封閉式卡組織”。
這時,因為美國實行單一銀行制,銀行不得跨州經營,這對銀行發行的信用卡的使用帶來巨大不便。銀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業務根本競爭不過其他機構(我國僅允許銀行發行信用卡)。比如,大萊等公司發行信用卡,在全國各地拓展持卡人和商戶。
1966年,美國銀行首先想到的解決方案,便是銀行卡的聯網通用。它找到別的州的銀行,與它們簽約,使它們的商戶也能刷美國銀行的卡,當然,他們的卡也能在美國銀行的商戶上刷。
這樣,美國銀行相當於又開辦了一家“俱樂部”,所有入會的會員銀行,可以共享大家的商戶,讓各銀行的持卡人能夠在各行的商戶上刷卡。這一“俱樂部”甚至可以跨國,海外銀行也可加入。持卡人出境時也能在境外加盟銀行的商戶那裡刷卡。該“俱樂部”也向入會銀行收費,起初美國銀行向加盟銀行收取每筆交易的0.5%的特許費,另外還要會員費。
這樣,競合關係出現了。所謂競合,是指各加盟銀行之間,既有競爭關係(他們要爭取同一批持卡人或商戶客戶),又有合作關係(聯網通用)。因為競合關係比單純競爭關係,更能讓各方收益最大化。
按照這一競合關係的思路,1967年,幾家加州的銀行合作建立了萬事達(MasterCharge)聯盟。1970年,美國銀行將卡業務分拆,成立了一定會員制公司(未分拆前,相當於是小銀行加入美國銀行,小銀行處於弱勢地位,有較大牴觸),全國美國銀行卡公司(NBI),後來成為了我們熟悉的VISA。
於是,競合關係以競合組織的形式固定下來,“開放式卡組織”誕生。卡組織的主要功能,便是為會員銀行的跨行刷卡交易提供資金的跨行清算,也就是A銀行卡在B銀行的商戶上刷卡後,A銀行要把資金付給B銀行,B銀行再把資金劃給商戶。
至此,銀行卡產業的市場結構由雙邊市場更進一步,更加複雜,我們暫且籠統地稱之為多邊市場。這裡,至少有五方參與人:
(1)卡組織(競合組織,我國是銀聯),為髮卡行、收單行提供跨行清算服務;
(2)髮卡行(我國僅銀行),為持卡人服務;
(3)收單行(銀行或非銀支付機構),為商戶服務;
(4)持卡人;
(5)商戶。
現代銀行卡產業的模式基本奠定。
銀行業分析師們或許已經想到了一個例子,就是興業銀行的銀銀平臺。它其實也是一開始為實現聯網通用而出現的競合關係,而後為提高其第三方獨立性,又分拆運營,成為競合組織。
這時,經濟學均衡模型變得極其複雜,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畫畫看。
更復雜的地方在於,美國類似的開放式卡組織有好幾家,而所有的銀行均可加入多家卡組織。卡組織之間也有競爭關係,或合作關係。此外,目前美國依然有封閉式卡組織繼續存在。所以,這種盤根錯節的情況下,我已經畫不出這個產業的經濟學均衡模型……
市場定價的難點
經濟學均衡模型不是用來裝點論文用的,它的最大功能是用來研究市場定價,從而能夠讓我們確定哪種模式最符合各方福利最大化。如果畫不出經濟學均衡模型,可能使我們很難定價。
當然,也可以讓市場自行定價,但這前提是市場有效。但正如我們前文所言,並不是所有的市場結構都是最有效的,比如卡產業這樣的多邊市場,參與方過多,利益交織,議價過程耗時耗力,自行定價並不一定是最經濟的。
我國在最初引進這個卡產業模式時,就發現這個產業是很難像美國這樣自發形成的(或者需要很久才會形成,而我們又等不起那麼長時間),這就需要外力的推動。比如,起初沒什麼人持有銀行卡,商戶於是也沒什麼動機擺POS機。而想讓銀行客戶辦卡,又需要銀行先去鋪設ATM、POS機。這是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最初得有外力。
所以,一開始政府主持推動,並實施政府定價,把利益傾斜給急需引進的那些參與方,提高其參與積極性,以便加快市場培育。等到市場基本成熟後,“無形的手”(市場機制)可以發揮作用了,再適時放開政策定價,把定價權交回市場。
我國的經驗:政策定價培育市場
我國的第一張銀行卡,是1985年中國銀行珠海分行發行的中銀卡,第二年他們還安裝了我國第一臺ATM機。
我國最初的銀行卡,是典型的“封閉式卡系統”,某銀行自己發行了銀行卡,然後自己去拓展商戶,商戶擺上該行的POS機,只能刷該行的卡。最後的結果,就是收銀臺上擺上了每家銀行自己的POS機,然後收銀員會告訴你我們這可以刷某幾家銀行的卡……ATM也同理。
或許,若政府不加以干預,我國銀行卡產業也能像美國一樣,自發謀求聯網通用,最終出現競合組織,形成現代模式的銀行卡產業。但這需要很長時間(美國用了幾十年),中間還會經歷艱苦的各方博弈,走很多彎路,造成資源浪費。
所以,政府著手推動聯網通用,以有形的手幫助市場形成。1993年,在最高領導人推動下,金卡工程於6月啟動,是發展我國電子貨幣為目的、以電子貨幣應用為重點的各類卡基應用系統工程(當時還沒有電子現金,平時把卡基支付也納入電子貨幣。這一界定與現今不一樣),以方便社會執行和居民生活。到了1997年底,首批試點的18省市全部實現了ATM、POS的同城跨行聯網執行。在金卡工程成功試點的基礎上,中國銀聯於2002年正式成立,成為我國第一家卡組織。
我國卡產業建設初期,參考了美國的多邊市場、競合組織模式,但存在明顯的政策推動,希望儘快培育起本土銀行卡產業,建立自主銀行卡品牌,應對即將到來的國際競爭(2004年我國將加入WTO)。因此,在定價上,在參考國外行業定價的基礎上,基於“吸引市場參與者”的定價原則,給予一定的特許利潤,旨在儘快培育起產業生態。
其中,刷卡手續費定價方面,大致有以下幾個階段:
1 金卡工程試點期間的探索
1993年,央行釋出了《信用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銀行卡產業的首份法規,但裡面沒規定收費。1993年6月金卡工程啟動後,各試點省(市)自行探索刷卡手續費,有的收費還挺高的,比如3%。
2 統一制定刷卡費率
央行於1996年4月開始實施《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確定了境內人民幣信用卡的刷卡手續費率為下限2%(境外卡在境內刷是下限4%,境內收單行分37.5%)。統一定價,不區別商戶行業,也沒規定髮卡行、收單行、卡組織(當時是各城市的銀行卡中心,即銀聯的前身)的分潤比例。顯然,這也還是一種粗放式的規定,可能是在第一階段的試點基礎上得出來的經驗費率。這裡規定的是下限,費率統一2%(和現在比不算低),有可能是在激勵銀行發放銀行卡,但也導致薄利行業不願鋪設POS機。
3 行業分類、三方分潤模式的確立
央行於1999年開始實施《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刷卡手續費分行業制定,賓館、餐飲、娛樂、旅遊等行業(以下簡稱餐娛業)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2%,其他行業不得低於1%。三方分潤方式確立,未建卡中心的城市,髮卡行、收單行各90%、10%(也可雙方商議),已建卡中心的城市,則是髮卡行、收單行、卡中心各80%、10%、10%。顯然,收入的大部分仍然歸屬髮卡行,能夠繼續激勵銀行髮卡,提高發卡量是當時的頭等大事。
4 放大收單機構收益
2001年,央行釋出了《關於調整銀行卡跨行交易收費條款及分配辦法的通知》,對刷卡交易費繼續實施下限管理,仍然分為餐娛、其他兩大行業,分別為2%、1%。首次突破了分潤方式,而是將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也設定為交易金額的比例(也就是:餐娛業分別為1.6%、0.2%,其他行業分別為0.8%、0.1%),而手續費的剩餘部分全歸收單行。若手續費按下限(2%、1%)收取,折算回來後,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仍然佔手續費的80%、10%,那麼剩下10%歸收單行,分潤比例其實與此前未變。實際操作中,採取了向收單機構傾斜的政策,形成了髮卡行、收單行、卡中心各70%、20%、10%的慣例,從而吸引更多收單機構加入,覆蓋其POS機具等成本。因此,定價原則已經開始向收單機構傾斜,以培育銀行卡受理環境。
5 商戶行業劃分進一步細化
2004年,根據央行《關於<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的批覆》,商戶的行業劃分進一步細化,降低了部分商戶的費率。除原有的餐娛、其他兩大行業分法外,還規定了房地產、汽車消費的封頂數(因交易金額較大)、批發類消費的封頂數、航空加油超市等民生行業的減半、以及公益行業的免費。該政策初衷是對利潤微薄的民生行業讓利,對公益行業免費。但由於不同行業費率差異巨大,導致了“套碼”現象嚴重。
8年後的2013年,發改委和央行發文,繼續優化行業分類,並降低了大多行業的手續費率。
這幾次行業費率調整,是為了降低商戶成本,提高商戶鋪設POS機的積極性,根本上還是為了改善刷卡受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