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侵犯這事,別隻讓消協忙活
這一屆中消協很行,不僅對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熱點事件積極發聲約談,還親自下場進行議題設定。
11月2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100款App個人資訊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報告》,指出App普遍存在涉嫌過度收集個人資訊的情況,其中59款App涉嫌過度收集“位置資訊”,28款App涉嫌過度收集“通訊錄資訊”,23款App涉嫌過度收集“身份資訊”,22款App涉嫌過度收集“手機號碼”。在隱私政策方面,47款App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其中34款沒有隱私條款。
基本上全軍覆沒。但消費者更多是“佛系”以對。一次震驚,兩次驚詫,三次四次……次數多了,就只能選擇呵呵。
在這方面,網際網路的帶頭大哥BAT“率先垂範”。年初,支付寶在使用者查閱自己年度賬單時預設勾選“我同意《芝麻服務協議》”而引發輿論大譁。微信則惹得吉利董事長李書福大發感慨,“馬化騰肯定天天在看我們的微信,因為他都可以看的,隨便看,這些問題非常大”。至於百度,更是因為李彥巨集的一番“高見”而舉座皆驚。他在3月26日的中國高層發展論壇上說,“中國人對隱私問題的態度更開放,也相對來說沒那麼敏感。如果他們可以用隱私換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況下,他們就願意這麼做”。
BAT如此,中小巨頭也不“檢點”。大眾點評“社交大躍進”,使得使用者在通過微信登入大眾點評後,會看到微信好友關注餐廳、點評景點、簽到酒店的資訊。同樣的社交風險,也發生在滴滴順風車和航旅縱橫App的虛擬客艙功能上,都犯了眾怒,前者還導致了兩位女性乘客的遇害。
中國網際網路公司對個人資訊的“蒐集”難言規範,只不過一直以來民不舉、官不究,久而久之遂成潛規則。在國外是滅頂之災、能夠掀翻Facebook的個人資訊侵犯,在國內似乎就是個“小節”問題而已。
大資料下無隱私,這可能是近年來最大的誤導和“忽悠”,人畢竟是情感動物,不能簡單地二進位制化和二維碼化。大資料時代,資訊和隱私的守衛變得越來越難,邊界也變得日益模糊和難以取捨。囿於資訊不對稱,有時候資訊的失守比我們想象要嚴重。哪些是核心隱私,哪些是一般資訊,法律尚未給出明確的規範,於是大家也只能寄希望於網際網路公司的道德自覺,形成一種脆弱的平衡。毫不奇怪,這種平衡時不時就要被“破發”。而網際網路平臺對於個人資訊、社交和流量的迷戀,有可能在商業化壓力下發生異化,反噬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