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通訊蔣志祥:5G時代要賦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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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蔣志祥在分享通訊釋出會做關於5G戰略及發展理念的演講。受訪者供圖
8月5日,國內首款5G手機正式開售,5G開始走上市場舞臺。5日,分享通訊創始人蔣志祥表示,網際網路之所以會誕生,最初是源於人們的分享精神。而5G時代的生態,更應當是完全開放的生態。企業要做的不是跑馬圈地,而是要開放能力,為合作伙伴賦能。
5G時代,最重要的合作方式是開放能力
新京報:5G時代到來,給電信運營商帶來了哪些機遇和挑戰?
蔣志祥:有句話是這麼說的,“4G改變生活,5G改變社會”,5G能夠帶來的應用場景和市場前景將遠遠超過4G,而資料和智慧的打通,還是要依靠運營商的基礎網路能力,否則就是零碎、片面的資料和智慧。因此,運營商在5G時代的重要性是加強了,而不是削弱了。但相應的挑戰是,運營商能否真正開放自己的能力,讓大家都參與進來,去做好無數個應用場景。現在各大運營商和網際網路巨頭都在宣稱要“開放能力”,但是開放的誠意和力度還是有差異。
新京報:運營商應該開放哪些能力,如何開放?
蔣志祥:5G技術的高速率、低時延、廣連線等特點,為“智慧城市”“無人駕駛”“工業網際網路”等設想提供了重要的基礎設施。運營商不僅僅是要讓大家連上5G網路,更應當按照不同行業和場景的需要,將相應網路解決方案的介面開放給企業。“要想富,先修路”,運營商的網路通訊能力就是5G時代的路。這條路通到哪裡,哪裡就可以獲得5G網路的相應能力。
新京報:5G時代,場景為什麼如此重要?
蔣志祥:我認為技術發展的歷程可以分三個時代。第一個時代是解決“有和無”的問題;第二個時代是解決優化和迭代的問題,像蘋果、英特爾這樣的企業,在技術的驅動下不斷開發和迭代產品;而5G時代,技術不再是產品的核心動力,這個動力變成場景,企業要圍繞著場景,去思考我們的產品該往哪個方向優化。也就是說,誰理解透了場景,誰就將在這個時代的產品競爭中佔據先機。
新京報:在佈局生態方面,分享通訊怎麼跟三大基礎運營商競爭?
蔣志祥:作為轉售運營商,分享通訊跟三大運營商不是競爭關係,而是合作關係。我們的優勢是與三家基礎運營商都能夠打通,在運營上更加靈活,也更懂企業的需求。在4G時代,分享通訊是藉助三家運營商的冗餘通訊能力,來滿足市場上的長尾需求,做增量而不是做存量。而5G時代,分享通訊可以藉助對客戶的場景感知、應用感知,協同三大運營商來提供技術賦能。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在推動運營商企業的網際網路化。
新京報:分享通訊的5G願景是什麼?
蔣志祥:我們在不久前推出了“尚·5G”品牌,目標就是要成為時尚潮流的引領者。分享通訊使用者的平均年齡26歲,這個使用者群體代表著未來的主流人群。面臨5G大機遇,運營商應該以使用者為中心,為使用者爭取利益,做好服務。不僅僅是在5G時代,其實分享通訊一直都在致力於做一個顛覆者,要求自己能夠理解生活,懂得技術,玩轉套路;把複雜變簡單,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理解趨勢、捨得“脂肪”——要主動做瘦身,來適應這個越來越需要靈活的時代。
網際網路企業如果封閉,會製造“資料孤島”
新京報:5G時代,該如何發揮資料的價值?
蔣志祥:資料的價值,在資料被連線起來的時候才能發揮得最好。在3G、4G時代,人們在“智慧城市”上做了很多嘗試,但最後都沒法做到真正的“智慧”,因為連線能力達不到。網際網路、物聯網是兩張網,各是各資料,各有各的“智慧”,它們的“心跳”沒法同頻共振,這就導致了我們得到的“智慧”其實只是殘缺的智慧。5G時代的資料將會是全面online(線上)的實時資料,帶著表情,帶著行為。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之間有著充分的連線,在此基礎上,人與物的“心跳”才能實現共振,人工智慧才能為我們實現指揮交通、釋出預警等等功能。
新京報:但是如果網際網路公司把自家的資料圈佔起來,這將會有什麼影響?
蔣志祥:網際網路的誕生就是因為人們的分享精神。從web1.0時代,人們可以在網站上分享內容,到web2.0時代,人們可以自己生產內容互相分享,到web3.0時代,人們的生產和分享更是變成了“N對N”的所有人與所有人分享。網際網路發展到今天,許多能力、資料和資源,都應該是公共的,如果網際網路企業把網路圈佔成了自己的土地,這會讓這些能力、資料和資源的價值大打折扣,製造出了一個個“資料孤島”。
新京報:“資料孤島”還會帶來什麼問題,解決之道是什麼?
蔣志祥:現在最迫切的就是使用者隱私問題。當網際網路空間變成了一家家公司自己的領地,那在這片領地上,使用者的隱私就很容易受到侵害。公司可以制定不平等的規則,獲取一些原本並不需要、也並不應該獲取的使用者資訊。因此,應該由國家統籌建立一個共同的大資料平臺,並加以全面和有區別的監管,諸如航空公司、電商企業或者是快遞企業分別能夠接觸使用者的哪些資訊,應該加以具體的限制,而不是任由企業獲取使用者個人資訊。
新京報:你認為,要打破企業的封閉,還是需要政府力量的介入?
蔣志祥:是的。比如說“攜號轉網”問題,如果讓企業自己去推進,企業是沒有動力的。而一旦“攜號轉網”成為現實,運營商就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運營和服務水平,否則就很容易導致使用者的流失。當初國家選擇發放轉售運營商牌照,也是希望能夠打破幾個巨頭相對固化的競爭格局,給市場帶來活力。事實證明,這種做法確實是有效的。
分享是核心精神,智慧財產權永遠值得尊重
新京報:能談一談你對分享的理解嗎?
蔣志祥:分享是網際網路最核心的精神。任何一個網頁、一個APP,如果沒有“分享”按鈕,那都是不完整的。我此前曾倡議將每年的3月9日設為“世界分享日”,就是想讓社會更多地擁抱分享精神,在這一天進行慈善活動,將分享精神像“冰桶挑戰”一樣傳遞下去。當然,也有公司在推動“分享經濟”或者是“共享經濟”,但事實上很多平臺方還是掌控了所有的資源,將分享做成了租賃。這與分享的初衷是相背離的。
新京報:對分享的理解,有沒有體現在企業的發展戰略中來?
蔣志祥:當然,這個體現在很多方面。例如,在對待使用者方面,我們的做法是推出70元不限流量不限速的套餐,不是去防著使用者,而是積極讓利於他們;在公司管理上,我們採用“分享合夥人”制度,讓發展新使用者的店長獲得持續的收益;在5G時代,我們要推行三個計劃,包括萬物智聯賦能計劃,合作伙伴聯盟計劃,以及開發者計劃,用分享精神贏得合作伙伴和開發者們的信任。分享是沒有邊界、沒有國界的。“5G世界看中國”,在國家“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大課題下,分享通訊作為一家運營商企業,也在積極走出國門,尤其是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把我們的發展機遇分享給當地的人們。
新京報:強調分享,會不會引起智慧財產權上的問題?
蔣志祥:我們樂於將自己的能力和資源與夥伴們分享,但並不會藉此去“借鑑”別人做過的東西。抄襲是可恥的,智慧財產權永遠值得尊重,這應該成為創業者深入骨髓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