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en權利:通證經濟設計中的重要因素
評估區塊鏈新專案的一個重要因素是:token設計的角色或目的是什麼?
通常而言,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太容易。token可以為執行各種不同功能而設計,或是為持有者賦予多種特權而設計。這種多樣化也正是token投資與傳統的股票證券投資的不同之處。理解token功能是理解區塊鏈產品、評估潛在投資機會、判斷token經濟可持續性的重要先決條件。
本文中,我們歸納出的典型token設計框架。
token不是股票:token更加不可思議
熟悉傳統金融市場的投資者認為token投資就像獲得公司的股票:股票賦予持有者分紅及參與公司大部分決策的投票權利。
鑑於像“市場資本化”和“token價格”這些表達,token和股票間的比較是可以理解的,但卻是錯誤的。
Token ICO與公司股票的募集有許多方面的不同。首先,大部分的token並不提供投票權力。即使token確實賦予持有者部分利益,但其數量分配是由演算法計算得出的。token持有者並不會討論是否分紅以及分紅多少。此外,與股票持有者不同的是,token持有者並不具備法律權利,且也沒有明顯的法律追索渠道。最終,許多token並不包括利潤分配或團體決策。
“APP Coins”和“Utility Token”的差異
在一些特定的APP或是平臺中,業界開始使用“Utility Token”“app coin”“protocol tokens”等術語來描述token。儘管這些“utility token”有著相似的特徵,但他們的實際用途卻十分多樣化。
下面是一些被稱作“app coins”的token列表:
從某些方面來說,將這些token統一歸為一類也是說的通的。APP開發者們在落地一個DAPP時都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怎樣設計一個可持續性的token經濟體系。這確實很難。但對於使用者來說,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怎樣管理基於一個或一組APP的特定token。
不幸的是,“APP coins”和“utility token”這些不同的命名也一併歸為token,這些token扮演著不同的角色,起著不同的作用,但是持有者本人卻沒有意識到。
token賦予不同型別的權利
與將token歸為互斥群體不同的是,Smith + Crown發現token賦予持有者不同的權利,且個體token也可以賦予不同的權利型別。儘管基於情境會有不同的執行機制,但這些權利並不是法律權利,僅僅是平臺權利。我們也可將其看作“功能”。
token權利
支付(payment)
token是網路內唯一的支付方式
訪問許可權(Access)
token提供使用平臺的權力
利益(profit or fee)
持有者可獲得部分收益和利潤
貢獻(contribution)
token在平臺或APP中扮演特定的角色
區塊建立(block creation)
token決定誰來實現區塊鏈
治理(governance)
持有者影響特性、專案方向、協議細節或更多
獲取利潤或營收權利
持有token的使用者使用網路即可獲得部分收益或利潤。儘管持有者未必具有投票權力,但其與公司的股票具有相似性。例如:ICONOM token持有者並不能開除ICONMO的CEO或要求不同種類的分紅。
優勢:token價值很好理解,很容易評估,且無需設計token經濟。平臺的增長與token價值增長間有清晰明確的關係。
劣勢:token看起來像未註冊的證券,且token募集資金階段所組建的是投資者而非使用者社群。
治理權利
擁有此權利的token持有者有著影響平臺或協議方向的權利,平臺供應商選擇,附加功能甚至是一些基本的協議決策。這是分散式自制組織的基本特徵。
優勢:因為持有者可以參與自治過程,所有自治權利可以幫助建立社群。
劣勢:在已有的一些案例之中,這一努力均受到了使用者體驗不佳和持有者低參與度的影響。同時關於如何做,頻率如何等問題都沒有設定規則。如果沒有機會行使這些權利,開發人員就有可能花費寶貴的資源來管理這個社群,或者被指控欺騙持有者。
創造區塊權利
POS的共識機制下的token多擁有這項權利:token持有者將有機會驗證區塊,這個機會與其擁有token的數量成正比。參與這類共識決策程式包括啟動網路或其他方式。以太坊目前採用工作量證明機制,但是未來,以太坊計劃向POS方向轉換。因此,我們在定義這個概念時,不僅指token給予持有者創造區塊的權利,也指持有者擁有指定由誰來創造區塊的權利。以Lisk為例,Lisk屬POS的共識機制,持有者可以為共識節點投票,且他們的投票權重取決於Lisk持有量。
優勢:人們瞭解“股本”,並可以做出回報估計。
劣勢:token持有者未必是使用者,同時過度的鎖倉可能會減少網路上的交易量。網路上同時需要發起和維護新的區塊鏈。
貢獻權利
許多token允許持有者在維護網路方面扮演角色,排除為區塊鏈建立區塊的權利。這些權利並不是統治權,他們並不涉及決定平臺整體方向或協議特徵的權利,僅僅是針對平臺特定使用者的行為權利。
行使這些權力往往涉及到使用者行為而不僅僅依靠後臺軟體。在First Blood中,持有者可以扮演見證者,與創造區塊不同的是,他們運營軟體用以支援網路。
他們還充當陪審團成員,在出現爭議時做出裁決--人工審查證據,在在此過程中做出決定。
token持有者通常有權獲得一部分通貨膨脹溢價,一部分的網路交易費用,或者兩者兼有。
優勢:token募資往往直接將token分配給使用者,與此同時,通過這一過程迅速建立起社群。同時也可以很容易的理解平臺產生的價值如何流向擁有這些token的使用者。
劣勢:增加了參與門檻,且核心網路維護活動集中在少部分時間/資源充足的參與者中。
支付權利
簡單來說,使用者想要獲得某平臺的服務或是在平臺內交易,都需要使用平臺特有的token。
優勢:創造明確的token使用場景且看起來更像是貨幣而非投資合同。這種方式非常非常容易實現,且無需設計經濟機制。
劣勢:使用平臺token創造balkanized 服務可能會導致價值的紊亂波動。人們經常以反問的形式來評判此舉:如果我們需要一個不同的不穩定的貨幣會怎樣呢?專案方經常與自己提供近乎相似服務的專案進行開放競爭。換句話說,競爭者們僅憑藉支付方式就可以展開競爭。在大多數情況下,擁有本地支付方式的專案並沒有引入除了ETH或BTC之外的有效支付方式。
訪問許可權
token有時也會被用在獲取網路訪問許可權或是支付交易費用上。它並不是唯一的付款方式--其他型別的token也可以使用--但是使用平臺所需要的數量很小。在某些方面,以太坊和其他區塊鏈平臺都是如此。平臺token只需用來支付gas,但是使用者仍舊可以轉移meta-tokens。另外一個例子是Melon,Melon接受多種型別的token作為其網路中的支付費用,但是網路內的交易費用需要使用Melon token支付。
優勢:接受多種支付方式為平臺提供了較大的靈活性,同時平臺也保持著類似證券功能。
劣勢:通常來說交易費用的總和低於平臺間流轉的支付費用。為了支付費用而購買token以增加多數基礎token需求似乎是不可能的。
其他權利:
我們評估了資料庫中2017年3月前的每一個主要的token募資專案並對token權利進行了如下分類。
Token權利:通證經濟設計中的重要因素
很明顯,大部分的token權利設計目的都集中在獲取使用許可權以及進行支付這兩大權利上。這也為token經濟提供了簡單且顯著的使用場景。
區塊創造權利位列第3。這也說明了儘管meta-token目前正熱,但POS共識機制也正在逐漸流行。
治理和貢獻權利位列第四、第五位。這些權利通常與複雜的組織結構和細緻的token經濟體系聯絡在一起。使用這些型別的token通常很難設計且很難讓參與ICO的使用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