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期房怕被坑?請深讀這篇【購房避坑指南】!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CVEf1iw"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noindex">「大鬍子說房」(ID:dahuzishuofang),作者:一平方 ,36氪經授權轉載
買房從來不是簡單的事,交易的某些環節往往暗坑深藏。
但,大多數期房購買風險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消費者可以提前瞭解避坑知識點,謹慎一點,細心一點,買到的房子可以很順心。
購買可能會有哪些風險呢?我們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文章就從三個方向著重分析一下:買房前期、買房中期和買房後期。
買房前期
1、不要光聽置業顧問說什麼,要看小區規劃圖有什麼。
之前的文章介紹過,可以通過專案規劃圖避開開發商未告知的不利因素 《買房先看它,你買的房子才會更容易升值!》 ,要重點關注規劃圖中不明用途的地塊,特別是深藍色標註的市政設施用地,很可能是垃圾站、開閉所、汙水處理、化糞池。
除此之外,那些置業顧問吹過的牛逼,規劃圖都會一一戳破。
看房時,不少人都會被售樓部華麗的樓盤宣傳冊、精緻的沙盤吸引,在置業顧問“所見即所享”的話術中越看越鐘意。
但沙盤和實景之間往往差了幾個檔次,比如沙盤上的路是拼花卵石鋪裝,實景可能是瀝青鋪裝,甚至是硬化水泥路。
亦或者,沙盤上綠化盎然九重園林,綠化率直奔35%以上,但實景可能只有零星樹木,甚至都是剛種下的小樹苗。
有些置業顧問還會誇大樓間距,沙盤也會特地拉大樓棟距離,但是你可以開啟規劃公示圖或總平面圖,放大圖片後在兩棟樓的軸線上可以看到實際樓間距。
還有一些開發商會擅自改變原有的規劃設計,比如把配套設施隨意改動,把綠地變成地上車位,或者在空地上加蓋新樓,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為了規避上面的問題,我們一定要仔細核對規劃圖,上面會有配套設施、綠化、容積率、車位劃分等資訊,可以一一查證。
而且,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做備案的,我們可以在合同上與開發商作出約定,如有規劃變更應提前通知;未作出通知的,屬於侵權行為。
2、不是所有的廣告都可以對消費者負責,但我們可以對自己負責。
開發商的廣告宣傳廣告上,通常會有不起眼的免責條款“本廣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相關資料以政府最終批准檔案為準”,因此,廣告上羅列的樓盤XX大價值點,比如環境如何宜居,配套如何齊全,交通如何便利,學區如何優越,可以美化誇大而不受法律制約。
你看重什麼,就要落實什麼。如果看重學區,就要去調查意向樓盤周邊成型小區是不是真的劃到那個學區,如果不是,則就讀機率微乎其微;或者統計周邊小區的總戶數,把適齡小孩人數與招生人數對比,如果供遠遠大與求,很大程度上也是無法就讀的。
如果你特別看重配套/交通/車位配比等因素,可以要求開發商把承諾寫進合同,列明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執意不籤,要麼你放棄購買,另選他處;要麼就乾脆認為沒有這些承諾,否則期望值越高,落差可能會越大。
3、不要以為審查“五證”很麻煩,後期被坑更心煩。
五證是: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看起來複雜,我們只需要看有沒有土地證和預售證即可,兩者都有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範疇。
很多樓盤爛尾的原因是開發商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就開盤銷售,資金不能回籠,開發商跑路,所以證件齊全的必要性早被大家熟知,但不代表關鍵時刻都能靈活運用。
比如我的朋友小李,初次看房時候也核驗了證件,看房滿意交了定金。
之後遲遲不見開發商通知籤合同,不能面籤就不能辦理按揭,眼看著利率上浮比率從10%漲至20%,只能乾著急。
按理來說開發商應該更急於籤合同回款,這是為什麼呢?相信不少人也遇到過這樣的疑惑。
原來是因為他買的那套房交定金時並沒有取得預售證,幾個月開發商成功取證之後才通知面籤。
雖然小李初次看房時核驗了證件,已經確定這是五證齊全的樓盤可以放心選購。但是幾輪看房下來,他改變了最初意向,最終選定的樓棟卻是尚未取得預售證的。
因為這個疏忽,他無形之中承擔了專案爛尾的風險,並且承擔了因利率上浮而增加的十幾萬房貸利息,鬱悶至極。
所以,即使證件齊全,我們也要特別檢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預售範圍,上面會列明該專案可銷售樓棟,在下定前務必要確認所買樓棟號在預售範圍內。
買房中期
4、合同文書雖大同小異,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有條件的話一定要認真看清合同,這句話值得重讀三遍。
很多人在看到合同時第一眼覺得複雜看不透,要麼覺得大家都一樣反正不能改動,就會隨意對待,只核對相關資訊就直接在置業顧問指定的地方簽字了。
其實看合同也是有學問的,一般來說合同都分為以下5個部分:
補充協議一定要細細研究,不懂的可以請教熟悉房產知識的人把關,對模糊不清的條款,務必要在明確其具體含意後再決定簽署。
並且,要把關鍵性問題研究透徹,比如說,公攤實際大小和置業顧問說的是否一致;交房延期賠償比例等等。
比如下面這個樓盤合同的延期交付條款,責任雙方並不對等:
關於賣方(開發商)的延期交付的規定是,出賣人向受買人一次性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0.1%的違約金。如果90日內不能達到交付條件,賠償金額為買受人已付款的0.1% 。
關於賣房(購房者)的延期收房的規定是,受買人按日支付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
乍一看好像開發商虧了,但實際上開發商只需一次性賠償總房款的0.1%,而購房者是按日交付0.03%(僅三天便是0.1%),誰多誰少高下立判,簡直深坑。
此外,還有些不良開發商會利用合同的空白處做文章,私自增加內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
因此,我們簽完合同後,要在最後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果無需填寫,也應畫上橫線,防止被不良開發商動手腳。
買房後期
5、交房要錙銖必較、嚴控程式
正常的收房流程:
特別注意,有些開發商交房時,要求先辦完所有手續再驗房,不符合國家政策。
一旦你簽字交款,就意味著你認可房子並且完成收房了,即使房子有整改也只能交給物業慢慢維修,非常被動,一定要堅決拒絕,規範程式。
6、收房不驗房,裝修要白忙
收房時候貨不對版已經見怪不怪了,一些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偷工減料私自降標,造成屋頂漏水、牆面開裂管道滲漏等嚴重質量問題,給房屋質量和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
所以,我們收房時務必認真驗房:
1.備齊工具
2.檢測牆體:用錘子墊上幾層紙敲擊牆壁,空鼓的地方聲音清脆,實體牆聲音沉悶;
3.檢查門窗的強度:門窗推拉順滑,無嚴重劃痕斷裂,五金配件齊全,門窗關閉時無明顯縫隙等;
4.驗收防水:把室內排水孔封閉嚴實,然後放水蓄水,查驗是否有滲漏現象。
5.牆面天花:用大功率燈光照射,牆壁天花板是否平整可以通過光線的陰影看出;如果區域性翻修過,則會與牆壁原色不同色。
因此,驗房要謹慎,發現問題要求開發商限期整改。如果嫌麻煩或者需要更嚴格驗收房屋,特別是對主體結構等方面的驗收,儘可能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鑑定,以便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總之,房子是大宗交易,交易環節無論多謹慎都不為過,特別是高週轉和限價之下減配變成常態,就更需要我們擦亮眼睛,補充知識,掃清盲點。
如果不想在買房後被動維權,就要在買房前主動維護,買好房子並沒有那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