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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附熊明輝教授簡歷(公號回覆“法律AI”或“熊明輝AI”下載PDF典型資料,歡迎轉發、讚賞支援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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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Sciences 今天

科學Sciences導讀:《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講述一段AI歷史與法律有關;B部分作者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熊明輝教授簡介。如果全家人終身為吃住行等生存事物,而疲於奔命、閒不下來、無法積累資源,誰還能一門心思做創新科研?中國千年以來,總是成功地讓90%以上百姓止步於生存,而剩下10%鮮有推動人類文明發展,掌握權錢者只圖一己之樂,毫無自然社會擔當。國人只有餓死時才會奮起,平時頭腦膚淺(慣於文化說教、懶於深思實踐)。希望偉大祖國儘快尊重每個人,激發人性活力,邁向科技、文明、創新國家,而不是永無止境地,通過房子、學校、醫療、出行,把平民壓制到生存檔次。

歡迎留言探討科學、技術、產品、工程、方案、應用。

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附熊明輝教授簡歷(7200字)

目錄

A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3600字)

IBM羅斯的使命

萊布尼茲之夢

學術共同體的形成

法律推理引擎的研發

附: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律協會(IAAIL)十大議題

B熊明輝(中山大學教授)簡歷(3274字)

1人物簡介

2社會兼職

3主要經歷

4研究方向

5代表著作

6代表論文

7主持專案

8學術活動

9科研獲獎

參考文獻(663字)

Appx.資料簡化DataSimp社群簡介(835字)


A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
(3600)

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

文|熊明輝,源|中國社會科學網2018年10月10日08:12,科學Sciences20181019Fri

法律人工智慧(LAI),又稱“人工智慧與法”(AI&L),是人工智慧的一個子領域,主要涉及人工智慧在法律資訊問題中的應用以及對這些問題的原創性研究。

IBM羅斯的使命

作為一個研究領域或學科,“人工智慧”(AI),又稱“機器智慧”(MI),它誕生於1956年美國達特茅斯學院的一個工作坊。當時的參與者紐維爾(卡耐基梅隆大學)、西蒙(卡耐基梅隆大學)、麥卡錫(麻省理工學院)、明斯基(麻省理工學院)、塞繆爾(IBM公司)因此而成為人工智慧研究的奠基者與領導者,甚至有人封他們為“人工智慧之父”。羅斯(IBM ROSS)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個“人工智慧律師”(AI Lawyer),它是建立在沃森系統自然語言問答平臺基礎之上的。雖然2014年10月阿魯達、歐柏亞哥

達洛吉利奧三位聯合創始人就已正式宣佈羅斯問世,但它真正備受關注卻是在2016年3月阿爾法狗擊敗世界圍棋冠軍李世石之後的事。2016年5月16日,紐約Baker & Hostetler律師事務所宣佈“僱傭”羅斯幫助處理公司破產等非訴事務,標誌著法律機器人正式上崗,法律人工智慧也火了起來。雖然羅斯上崗曾一度引起法律界人士的恐慌,因為人們擔心法律機器人會搶律師、法官等法律人的飯碗,但根據其設計者的定位,“羅斯智慧”建構人工智慧工具的目的是提升律師的能力,讓他們做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仁至義盡。

萊布尼茲之夢

人工智慧的核心問題是讓機器進行自動推理。會思維的人工生物想法在中古時期就已出現,其思想淵源可追溯到13世紀西班牙馬略卡島哲學家與邏輯學家魯爾(Ramon Llull, 1232—1315),他試圖製造一臺機器來執行自動推理。受魯爾演算推理器思想影響,1666年,年僅20歲的萊布尼茲提出要尋求一種世界通用語言和一種普遍演算法,不僅要能計算數值,還要能計算概念,一切論證的正確性都能夠歸結為某種計算,所有符號與詞語會導向推理,不正確要麼是事實謬誤,要麼是計算錯誤。在他看來,哲學家間的爭議與會計師間的爭議可以是一樣的。有了這種語言與演算法,當哲學家間出現爭議時,不必浪費口舌,大家拿出筆坐下來算一算即可。這就是數學史上著名的“萊布尼茲之夢”。

就在那一年,萊布尼茲向萊比錫大學提交了法學博士論文答辯申請,論文名稱為《論法學的困境》,但萊大法學院教授們拒絕授予他學位,理由是“他太年輕,不夠成熟”。一氣之下,他轉頭馬上向阿爾特多夫大學提交了博士論文答辯申請,且順利通過了答辯。不僅如此,阿大還向他發出了教職要約。不過,他拒絕了,說另有志向,要改變過學院式生活的初衷,決定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1667年,他在德國紐倫堡加入一個煉金術士團體,擔任祕書。通過這個團體,他結識了政界人物博恩伯格,一位美因茨選帝侯申博爾恩解僱的首席部長,並被聘為助手。由於博申關係很快和解,博恩伯格將萊布尼茲引介給申博爾恩選帝侯。為了在選帝侯那兒謀個職位,萊布尼茲呈上一篇法律論文給申博爾恩。他的策略操控很成功,因為選帝侯要萊布尼茲協助他重新起草選民法典。1669年,萊布尼茲被任命為上訴法院顧問,正式開啟了他的政治生涯。作為法律人,萊布尼茲試圖重新編纂法規,希望通過使用少數幾個基本法律概念,定義所有法律概念;從一系列為數不多的不容置疑的自然公正原則出發,演繹出所有具體法規,從而把法規整理完備。這就是法律思想史上的“法律公理化體系之夢”。

在1671—1672年間,為了實現上述“兩個夢”,萊布尼茲著手設計和製造能夠進行加、減、乘、除和開方運算的機械計算機。1673年,他帶著一臺木製計算機到倫敦進行展示,引起了人們的極大興趣,他也為自己這一發明深感自豪。1674年,萊布尼茲在生物學家馬略特的幫助下,製造了一臺計算機,呈交巴黎科學院驗收。他的這種新型計算機,其用於加法和減法的固定部分,沿用的是帕斯卡加法器,但乘法器和除法器,特別是兩排齒輪,即被乘數輪和乘數輪,屬於萊布尼茲首創。這架計算機中的許多裝置後來成為技術標準,而那些齒輪被稱為“萊布尼茲輪”。但萊布尼茲顯然沒有實現概念運算。在萊布尼茲看來,這種機器的價值在於,把計算交給機器去做,可以使優秀人才從繁重計算中解脫出來。不僅如此,為了實現他的“兩個夢”,萊布尼茲對人工智慧的偉大貢獻更在於他發明了“二進位制”,這成為當代計算機的演算法基礎。

學術共同體的形成

法律人工智慧的核心問題是計演算法學。1949年,美國法學家洛文傑律師在《明尼蘇達法律評論》上發表了《法律度量學:下一個前進步驟》一文,提出要用統計方法來測量證人、法官和立法者的行為。1956年,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艾倫發表了《符號邏輯:一種起草與解釋法律檔案的銳利工具》,提出要用符號邏輯數學記號來起草和解釋法律。1958年,梅爾在英國國家物理實驗室舉辦的“思維過程機械化論壇”上發表了《法律世界的自動化:從法律資訊機器處理到法律機器》一文。1970年,布坎南海德里克《斯坦福法律評論》上發表的《關於人工智慧與法律推理的幾點思考》被視為首個真正法律人工智慧提案,因為他們第一次正式把“人工智慧”與“法律推理”關聯起來思考問題。

雖然20世紀80年代初,在英國斯溫西、義大利佛羅倫薩和美國休斯敦均有過人工智慧與法會議召開,但1987年在美國波士頓召開的第一屆“人工智慧與法國際大會”(ICAIL)是人工智慧與法學術共同體正式形成的標誌。與會者達成共識,每兩年召開一次學術大會。為了進一步引領與推動人工智慧與法研究,1991年在牛津大學召開的第三屆人工智慧與法國際大會上成立“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協會”(IAAIL),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祕書長1人,委員4人,實行輪執主席制,每屆任期兩年,不得連任。第一屆任期為1992—1993年度,主席由麥卡蒂擔任,裡士蘭擔任副主席,祕書長由哈夫納擔任。1993年,在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學院資助下創辦了《人工智慧與法》雜誌(季刊),由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該協會不僅引領了法律人工智慧的發展方向,而且還引領了人工智慧的發展方向。一個有力證據是:人工智慧領域頂級刊物《人工智慧》在2007—2012年高被引前20篇論文有9篇,前10篇有5篇,前5篇有3篇都是處理論證的。

法律推理引擎的研發

法律推理引擎研發是法律人工智慧的核心技術。法律人工智慧學界關注的議題無非兩類:一類是理論研究,即法律推理建模;二是應用研究,即法律應用軟體開發。前一類是為後一類搭建理論框架。根據維基百科全書英文版“人工智慧與法”詞條介紹,到目前為止,人工智慧與法領域主要研究10大議題:1.法律推理形式模型;2.論證與決策計算模型;3.證據推理計算模型;4.多主體系統法律推理;5.可執行立法模型;6.法律文字自動分類檢索;7.法律資料庫與文字自動提取;8.電子取證機器學習與資料探勘;9.基於概念或模型的法律資訊檢索;10.自動執行少數重複性法律任務的法律機器人。其中,前五個屬於第一類研究,後五個屬於第二類研究。不僅如此,在法律人工智慧研發中,法律推理形式模型居於十大議題之首,是最基礎的問題,其目標就是生產一個“法律推理引擎”。沒有好的法律推理引擎,一切法律人工智慧系統研發將會成為空中樓閣。

此外,法律推理建模就是要建構法律推理計算模型。這種建模有三種路徑:一是規則推理路徑,即基於現有法律法規來建構法律推理引擎。對成文法系,這一路徑是最根本的。二是案例推理路徑,即基於過去判例來建模法律推理引擎。對判例法系,這一種路徑是最根本的。三是大資料推理路徑,即充分利用當代網際網路與大資料技術來建模法律推理引擎。無論何種法系,第三種路徑的結果僅具重要參考價值,肯定不是最根本的。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網[1]

附: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律協會(IAAIL)十大議題

人工智慧與法律的結合已經有30年曆史了,始於1987年在美國波士頓的東北大學舉辦的首屆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律會議(ICAIL),並最終促成了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律協會(IAAIL)在1991年的成立,旨在推動人工智慧與法律這一跨學科領域的研究和應用。包括十大主要議題:

1)法律推理的形式模型;

2)論證和決策的計算模型;

3)證據推理的計算模型;

4)多智慧體系統中的法律推理;

5)自動化的法律文字分類和概括;

6)從法律資料庫和文字中自動提取資訊;

7)針對電子取證和其他法律應用的機器學習和資料探勘;

8)概念上的或者基於模型的法律資訊檢索;

9)自動化次要、重複性的法律任務的法律機器人;

10)立法的可執行模型。

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律科技(LawTech)正在持續興起。在人工智慧技術的加持下,法律科技更是有望給法律行業帶來更深、更徹底的變革。[2]


B熊明輝(中山大學教授)簡歷(3274)

熊明輝是一個多義詞,請在下列義項上選擇瀏覽(共2個義項)

▪中山大學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總醫院主任醫師

熊明輝(中山大學教授)

文|來源:百度百科,科學Sciences20181101Thu

熊明輝,男,哲學博士,1968年生於貴州省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現任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和邏輯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副所長。

熊明輝圖冊

中文名:熊明輝,國籍:中國,民族:漢,出生地:貴州省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出生日期:1968年,職業:教師。

1 人物簡介

熊明輝,男,哲學博士,1968年生於貴州省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廣東省“珠江學者”特聘教授(2013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入選者(2009年),廣東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物件入選者(2010年),現任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和邏輯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副所長,2011計劃中國政法大學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教授,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基地中山大學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研究中心研究員。2006年分別在德國Paderborn大學動態智慧系統研究生院和荷蘭Amsterdam大學言語交際、論辯理論與修辭學系擔任過訪問研究員,2011年在加拿大溫莎大學推理、論證與修辭研究中心擔任高階訪問研究學者,廣東省“珠江學者”特聘教授(2013年)。[3]

熊明輝(1968年-)

2 社會兼職

中國政法大學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教授[3]、《Argumentation》雜誌編委會成員(SSCI和A&HCI收錄)、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外審專家、邏輯、理性與互動國際會議(LORI)常務委員會祕書長、中國邏輯學會第九屆理事會常務理事、中國邏輯學會形式邏輯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邏輯學會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邏輯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五、六屆委員、廣東邏輯學會第五、六屆理事會祕書長、國際論辯研究會(ISSA)會員、國際人工智慧與法律協會(IAAIL)會員、東亞法哲學會會員。

3 主要經歷

1987年遵義師範專科學校(今遵義師範學院)政教專業畢業,獲大學專科文憑;1994年於西南師範大學(今西南大學)政治系哲學研究所邏輯學專業畢業,獲得邏輯學專業哲學碩士學位;2007年畢業中山大學哲學系,獲得邏輯學專業哲學博士學位。1987-1991年在貴州省務川中學教師;1994-2001年在廣西大學哲學系任講師、副教授;2001-今在中山大學邏輯與認知研究所副所長和邏輯學專業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時兼任中山大學法學院理論法學專業法律邏輯方向博士生導師。

4 研究方向

非形式邏輯、法律邏輯、法律證據學、批判性思維與論辯理論、人工智慧與法律。

5 代表著作

著作:《建模法律論證的邏輯工具》(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3]、法律邏輯學(與陳金釗共同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邏輯學導論(獨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期印刷)、《邏輯》(與王文方合著,臺灣滄海書局,2011年)、訴訟論證(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2010年)、法律論證與證據(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論辯巧智》(譯著,新世界出版社,2005年)。

6 代表論文

《批創思維的實踐與理論》(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2014年第3期)[3],《圖爾敏的邏輯觀述略》(謝耘和熊明輝,哲學研究,2013年第8期)、《基於論證評價的謬誤分類》(獨著,河南社會科學,2013年第5期)、《審判實踐中法官的論證技藝》(獨著,法學,2012年第9期)、《法律邏輯方法與司法公正實現》(獨著,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5期)、《論直言推理中存在預設的合理性》(獨著,學術研究,2010年第6期)、《IRAC方法及其邏輯辯護》(獨著,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法律邏輯中的推論規則》(獨著,中國社會科學,2008年第4期)、《自然語言論證評價的邏輯分析》(獨著,哲學研究,2006年第10期)、《法律理論性的邏輯辯護》(獨著,學術月刊,2007年第5期)、《論證評價的非形式邏輯模型及其理論困難》(獨著,學術研究,2007年第9期)、《非形式邏輯視野下的論證評價理論》(獨著,自然辯證法研究,2006年第12期)、《非形式邏輯的物件及其發展趨勢》(獨著,中山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試論批判性思維與邏輯的關係》(獨著,現代哲學,2006年2期)、《刑事法律論證的邏輯基礎探析》(獨著,山東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

7 主持專案

2006年國家社科基金專案“基於非形式邏輯的法律論證”、

2008年教育部直屬高校聘請外國專家專案“訴訟博弈邏輯結構研究”、

2009年教育部基地重大專案“非形式邏輯重大前沿問題研究”、

2009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專案“非形式邏輯理論及其應用研究”、

2010年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案“訴訟論證與謬誤研究”、

2011年廣東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專案“法律理性的邏輯與認知機制”、

2013年中山大學重大培育專案“依法治國的邏輯問題研究”、

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重點專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邏輯理性根基”等。

8 學術活動

2014.7.1-7.4,荷蘭第八屆國際論辯研究會學術大會(阿姆斯特丹大學)[3]

2013.9.25-30,波蘭RUELS2013國際會議(雅蓋隆大學)

2013.5.20-5.28,加拿大安大略論證研究會第10屆國際學術會議(溫莎大學)

2013.5.20-5.28,加拿大安大略論證研究會第10屆國際學術會議(溫莎大學)

2013.5.20-5.28,加拿大安大略論證研究會第10屆國際學術會議(溫莎大學)

2011.3.1-8.31,加拿大溫莎大學推理、論證與修辭研究中心訪問研究員。

2010.11.26-29,臺灣陽明大學兩岸邏輯與認知學術會議2010。

2010.4.29-5.6,臺灣陽明大學、臺灣大學、東吳大學、文化大學、中正大學、長榮大學訪問和學術交流。

2009.8.3-10, 蒙古國立大學哲學系學術訪問。

2009.6.23-26,第四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主辦)。

2009.5.14-18,臺灣邏輯學工作坊(臺灣東吳大學主辦)。

2008.5.29-6.4,第三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臺灣東吳大學哲學系主辦)。

2008.3-1-3.8,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哲學系、墨爾本大學哲學系、Austink軟體公司學術訪問。

2006.8.14-9.15,德國帕德博恩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學術訪問。

2006.6.20-8.14,阿姆斯特丹大學論辯、交際理論與修辭學系學術訪問。

2006.6.27-6.30,國際論辯研究會(ISSA)第六屆國際學術會議(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大學主辦)。

2006.3.25-28,第六屆東亞法哲學會議(臺北,臺灣大學法學院主辦)。

2005.6.23-6.29,臺灣大學哲學系、中正大學哲學系、東吳大學哲學系學術訪問[3]

9 科研獲獎

1998年獲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頒發的廣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1999年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發的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4年獲得中國邏輯學會(國家一級學會)頒發的首屆優秀成果獎、2009年獲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廣東省2006-2007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哲學類三等獎、2011年獲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廣東省2008-2009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法學類二等獎、2013年獲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哲學類一等獎。

詞條統計:瀏覽8970次,編輯7次歷史版本,最近更新:黃春禾(2017-02-09)。[4]

—END—


參考文獻(663字)

1. 中國社會科學報,作者:熊明輝.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EB/OL];中國社會科學網,http://m.cssn.cn/zx/zx_bwyc/201810/t20181010_4666738.htm,2018-10-10.

2. 騰訊研究院第39期.法律人工智慧十大趨勢.[EB/OL];騰訊研究院,http://www.tisi.org/4942_58,2018-11-01.

3. 中山大學哲學系.熊明輝.[EB/OL];中山大學.http://philosophy.sysu.edu.cn/sz/sz01/sz01x/js45/index.htm,引用日期2017-02-08,訪問日期2018-11-01.

4. 建立者:峰是白色的,2014-05-13 22:38;最近更新:黃春禾(2017-02-09).熊明輝(中山大學教授).[EB/OL];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7%86%8A%E6%98%8E%E8%BE%89/13872495,2018-11-01.

x.秦隴紀.資料簡化社群Python官網Web框架概述;資料簡化社群2018年全球資料庫總結及18種主流資料庫介紹;資料科學與大資料技術專業概論;人工智慧研究現狀及教育應用;資訊社會的資料資源概論;純文字資料溯源與簡化之神經網路訓練;大資料簡化之技術體系.[EB/OL];資料簡化DataSimp(微信公眾號),http://www.datasimp.org,2017-06-06.


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附熊明輝教授簡歷(7200字)

 

秦隴紀

簡介:法律人工智慧的前世今生。(公號回覆“法律AI”或“熊明輝AI”下,文末“閱讀原文”可下載5圖9k字7頁PDF資料,歡迎轉發、讚賞支援科普。)藍色連結“科學Sciences”關注後下方選單項有文章分類頁。作者:熊明輝。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熊明輝授權,資料簡化社群秦隴紀微信群聊公眾號,引文出處附參考文獻。主編譯者:秦隴紀,資料簡化、科學Sciences、知識簡化新媒體創立者,資料簡化社群創始人OS架構師/C/Java/Python/Prolog程式設計師,IT教師。每天大量中英文閱讀/設計開發除錯/文章匯譯編簡化,時間精力人力有限,歡迎轉發/讚賞/加入支援社群。版權宣告:科普文章僅供學習研究,公開資料©版權歸原作者,請勿用於商業非法目的。秦隴紀2018資料簡化DataSimp綜合匯譯編,投稿合作、轉載授權、侵權錯誤(包括原文錯誤)等請聯絡[email protected]溝通。歡迎轉發:“資料簡化DataSimp、科學Sciences、知識簡化”新媒體聚集專業領域一線研究員;研究技術時也傳播知識、專業視角解釋和普及科學現象和原理,展現自然社會生活之科學麵。秦隴紀發起期待您參與各領域~ 強烈譴責超市銀行、學校醫院、政府公司肆意收集、濫用、倒賣公民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單位家庭住址、生物資訊等隱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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