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roduct:重塑產品,企業家、設計師和消費者的曠世之戀!

驀然回首,驚覺站在年前的最後一週。
在大家忙著準備“年貨”,周遭世界拼命給你推送“乾貨”“私貨”甚至是“洋貨”的時候,我們在這裡給大家準備了三篇“硬通貨”。
作為本週的倒數第三篇推文,今天我們給大家準備的主題是“Re-Product(重塑產品)”,我們將會站在消費者、企業家和設計師的角度重新思考“產品”的定義。
在此之前,我們不妨先看看百度百科和維基百科對於“產品(Product)”的定義:
百度:產品是指能夠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並能滿足人們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維基:產品(Product),是用來滿足人們需求和慾望的物體或無形的載體。
相同的是它們都在強調需求,不同的是百度偏向於寫實,維基側重於寫意。
整合一下:產品是指能夠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並能滿足使用者需求(慾望也是需求的一種)的有形物體或無形載體。
簡而言之:產品的本質是為了解決使用者需求的一套解決方案。
多維展開:產品,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企業家和設計師聯姻之後為消費者“量需定製”的使用體驗;它要麼是一段凍結的空間,要麼是空間內所有感知的具現。
這樣說或許比較籠統,我們不妨把視角拉回最近半個世紀:
1968年Sony釋出世界第一臺搭載特麗(Trinitron)電視影像技術彩色電視:KV-1310,把Sony一舉塑造成全球消費性電子影像大廠; 1997年喬布斯重回Apple,2007年用iPhone重新定義了移動網際網路,並於2010年攜手 iPhone 4 宣告了蘋果手機時代的到來; 1983年,戴森製造出自己的第一臺吸塵器樣機,但市場卻對戴森的新發明敬而遠之,直到1985年戴森來到日本給G-Force找到了轉機;1993年戴森在英國開設了研發中心和工廠,戴森牌吸塵器開始迅速佔領英國市場,但直到2017年 Dyson 才憑藉吹風機在中國一炮而紅。
之所以拿這三個後現代“超級產品”舉例,主要是因為這三個品牌不管是消費者對於它們的定位“黑科技”、“潮牌”、“高階”,還是它們自己對於自身的設定:它們都曾以創新為第一生產力,產品理念遠遠高於同類產品,很多產品雖然不是橫空出世,但卻能夠在產品體驗上脫穎而出;就像 Sony 重新定義了掌機和相機,Apple 重新定義了手機和電腦,Dyson 重新定義了吸塵器和吹風機。
還有一點比較讓人在意的就是,在這個消費者忠誠度幾乎趨近於零的時代,這三者的粉絲:不管是索粉、果粉還是戴粉,他們都有一種迷之“優越感”,以及若隱若現的“個人崇拜主義”;這何止是“忠誠”,這幾乎算得上是“信仰”。
當然,我們不否認這三家的產品是“真”的好,但重點不在這;重點在於這三者走得都是輕奢路線,在顏值上出類拔萃、在品質上體驗超凡、在價格上無出其右;Dyson 的定價更是高於同類產品幾十乃至上百倍,詹姆斯·戴森似乎拿到了史蒂夫·喬布斯的劇本,而且變本加厲。
是梁靜茹給它們的勇氣麼?
不,是創新。
一旦他們的創新力枯竭,使用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就像 Sony 和 Apple 目前被同類產品趕超,市值跌跌不休一樣。
至於近兩年如日中天的 Dyson 也迎來了它的挑戰者,眼紅 Dyson 暴利的不計其數。
言歸正傳,在這裡我們不準備探討“羅曼蒂克為什麼消亡”,作為近五十年來在各自領域最具代表性的三個“超級品牌”,他們生動的詮釋了什麼叫做“Re-Product(重塑產品)”:從創新突破、把握市場脈搏、用體驗作餌以價格篩選消費者。
但事實證明,它們可以在短期內用“標新立異”來“引誘”所有消費者,但卻無法在更長時間內繼續“透支”這一部分消費者;Sony 的黃金時代大概20年,Apple 10年,至於Dyson 的好日子好像也不多了。
很顯然,Sony、Apple 和 Dyson 的“Re-Product”走歪了,那什麼才是真正的“Re-Product”?
在思考“Re-Product”之前,我們需要明白 Sony、Apple和Dyson 的成功固然像是教科書一般的“照本宣科”,但它們太注重Re-Product的“奇技淫巧”,反倒忽視了當下使用者對於一款產品的需求層級已經蔓延到感知時代對於“返璞歸真”的苛求。
所以,Re-Product的第一層境界只是產品整個生命週期內的“重塑”,這是術。
第二層境界才是整個認知層面的“革新”,這是道。
術的層面我們暫且不論,在道的層次我們又該如何更新自己的“底層邏輯”?
①
消費者-一切需求的具現
▽

就像上文提到,產品是企業家和設計師聯姻之後從胚胎養成的少年。
在這裡它往往是男性。
2018年,中國GDP(國內生產總值)突破90萬億元人民幣,與此同時,中國人均GDP也即將達到1萬美元,我們將進入“一萬美元俱樂部”,迎來中國經濟最矚目的成人禮。
此時此刻,我們對於一款產品的選擇標準早就不像改革開放之前供不應求時期能用就行,我們慢慢開始關注一款產品的品類、品質、品牌和品味;尤其是當下供過於求國力全面上升的關鍵時期,現階段社會供求嚴重失衡,僅僅只是能用已經滿足不了大家日益膨脹的需求,我們還要它的顏值、品質和感知的全面升級。
當下,使用者購買一件產品,真的就和女士挑選物件一樣嚴格。
尤其是在當下“她經濟”盛況空前的大時代。
一款產品必須有足夠的魅力吸引消費者,才能繼續談情說愛:顏值決定有沒有機會交往(一見鍾情),品質決定有沒有可能發展(日久生情),感知決定有沒有“天荒地老”的可能性(情定終生)。
但其實消費者很多時候只有一個大致的想法,並不確定自己想要什麼;在這個時候,一款承載了某種需求的產品出現往往就能夠形成“錨點”,接下來就是消費者天馬行空的時間。
當然,現階段我們給使用者提供的選擇太多了,而且由於新材料、新科技和新的設計理念快速“迭代升級”,一款產品已經再難打動使用者貫穿自己的整個“生命週期”;往往是在產品的使用期限內,使用者就已經開始“喜新厭舊”;畢竟,新鮮感終究短暫,我們不能給使用者提供更細膩、更刺激、更優質的體驗,就自然留不住使用者;分手,就是必然的。
而這,就需要我們在“談情說愛”之上建立另一層更加穩固的情感連線“談婚論嫁”。
也不是說和使用者“談婚論嫁”之後,使用者就不會離開了;畢竟,人類不是還發明瞭“離婚”和“出軌”這些專利麼!
但我們也沒必要過於悲觀,就現在而言,科技迭代太快,網際網路企業也不怎麼希望自己的產品能夠“金剛不壞”,而且大多數網際網路品牌也不像奢侈品那樣做“一錘子買賣”,它們更希望自己的產品被使用者重複購買;所以,使用者某種程度上“喜新厭舊”的本性也是在逼著網際網路品牌自我迭代,這是商業行為的源動力。
消費者一旦慾求不滿,產品的進化就永無止盡。
②
企業家-一切目的的承載
▽

企業家對於產品的理解,往往是在消費者之後。
他們需要洞悉消費者的需求,才敢投入一定的資源對賭自己的未來。
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其實很多時候消費者的需求都是被“創造”出來的,企業家會用營銷廣告、創造概念等各種非自然手段創造“需求”,就像中國居高不下的房地產:消費者真的需要買房麼、真的需要買那麼貴的房子,不見得;但是,人言可畏。
這個時候,企業家對於一款產品,一個新生兒來說,他,更像是父系,是一個父親。
企業家往往只是提供了一個“造人”的想法,然後拿出了部分資源,以及幾張海誓山盟的情書(合同),和設計師看對眼之後;走,咱們造人去吧。
但其實一款產品的誕生,除了繼承了甲方的基因,被甲方打上了自己的LOGO,其實設計師懷孕之後他是不管的;等到產品走上生產線他才開始給他交學費。
當然,後續產品成人禮之後他們或許還需要各種評測、包裝和營銷,畢竟使用者挑選一款產品,產品自己是需要打擂臺的。
這個時間階段,企業家對於產品的感覺很複雜,它被寄予厚望,甚至象徵著某種傳承又很脆弱,他們會把所有的挑剔、夢想和貪婪都強加於產品之上;流產和難產,甚至是墮胎大約都在消費者的視線之外。
③
設計師-一切創意的優化
▽

產品,對於設計師的意義非同小可。
因為很多時候,一款產品能走多遠、暢不暢銷、有沒有未來都取決於設計師。
這個時候的設計師是母系,是母親。
消費者不購買一件產品,其實就是對設計師的否決;當然,這裡或許還會有企業家決策失誤的成分。
企業家不認同一件產品,其實還是對設計師的否決;這裡或許也存在貓膩,但本質上還是設計師設計出來的產品“平平無奇”。
產品不像人,具有成長空間,在相對漫長的時間維度可以主動抑或被動展開自己的想象力;但產品不同,它的全部想象力早在設計師的草稿中已然枯竭,然後從流水線上“呱呱墜地”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了後續潛力;哪怕是一款主打內容的電子產品,就算後續軟體還可以更新、硬體還有機會迭代,但它的想象力必然有著自己的天花板。
當然,還有部分硬體產品可能像是樂高模組一樣需要人為組裝,才有可能成型,這種人為參與感本身就是產品的賣點,這是設計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產品就像手機一樣出廠的時候是效能巔峰,它也往往需要使用者進行各種引數設定才有可能更好地服務於個人,此時的使用者體驗也是設計的一部分。
但不論如何,不管是需要使用者參與設定、還是參與組裝;只需要使用者傻瓜式操作、又或者根本就沒什麼門檻的產品;它們將會在使用者新鮮感尚未褪去之前達到“人生巔峰”,然後就開始執行屬於產品本身的功能使命。
而這段時間,恰恰就是產品可以被“設計”的“生命週期”。
設計師對一款產品的最大意義就在於,他們要在有限的資源、有限的資金以及有限的資歷之上“盡情發揮”。
於是,怎麼在同質化嚴重的產品領域創造出有亮點、有賣點,有閃光點的產品,就需要設計師窮盡創意給出最優解。

對於一款產品而言,它其實是企業家、設計師和消費者三位一體的具現產物。
雖然這個過程中或許還會面臨監管、評測、廣告和代言等環節,它們或許能在短時間內引爆、又或者是雪藏一款產品;但這需要建立在產品的基本素養之上——如果產品不夠好,營銷無法長時間迷惑消費者;如果產品足夠好,監管問題很大程度是可以避免的。
於是,決定一款產品的短期爆發力和長期生命力最後又回到了企業家、設計師和消費者這裡:企業家需要對消費者有足夠的洞察、對設計師有足夠的信任;設計師要對企業家有足夠的責任、對消費者有足夠的理解;在這個基礎之上,一旦消費者對產品有足夠的熱愛、對設計有足夠的興趣,這就是“超級產品”。
產品,就像是企業家和設計師為消費者“量需定製”出來的追求者,企業家給了他遺傳(品牌一貫風格)和家教(產品走下生產線之後堆砌的資源)、設計師給了他天賦(產品想象力)和胎教(產品走上生產線之前創意和現實的平衡);生而為人,它的價值就是吸引消費者“購買”。
當然,在“她經濟”的大背景下,消費者完成購買就像是在談戀愛,消費者很少主動,這個時候就需要產品主動站出來“秀肌肉”。
這個時候消費者與產品之間的關係,更像是“入贅”。
PS:圖片來源於Behance作者@Mat Szul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