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在歐洲被連連“罰款”
聽話,
一切都會好的。
2018年12訊息,由於違反國家商業法律,義大利競爭管理局週五對Facebook處以兩項總計1000萬歐元(1140萬美元)的罰款。
義大利認為,Facebook在勸說使用者在其平臺上註冊過程中並未告知其可能會被收集資料,並用於商業目的,此為第一筆罰款。第二筆罰款則是因為Facebook將資料提供給第三方。義大利競爭局表示,Facebook須要向所有使用者發表“糾錯宣告”。
處罰是源自義大利今年4月展開的一項獨立調查,與GDPR和劍橋分析無關。
回顧一下,Facebook在歐洲被連連“罰款”的遭遇吧。
2017年5月,據華爾街日報訊息,歐盟反壟斷監管部門18日對Facebook處以1.1億歐元(約合1.227億美元)罰款,理由是該公司在收購即時通訊公司WhatsApp的過程中誤導有關部門。
就在2017年5月,法國資料保護機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CNIL將對Facebook處以15萬歐元(約合16.6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Facebook未能阻止廣告主獲取其使用者資料。
2017年9月12日,西班牙資料保護監管部門AEPD週一宣佈,由於收集西班牙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並用於廣告,Facebook已被罰款120萬歐元(約合140萬美元)。AEPD表示,該部門發現,在3起事件中,Facebook收集了西班牙數百萬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包括性別、宗教信仰、個人品味以及瀏覽歷史,但沒有告知使用者這些資訊將被如何使用。
2018年10月訊息,因“劍橋分析”公司洩露個人資訊醜聞,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ICO)25日對Facebook處以50萬英鎊(約合64.4萬美元)罰款,這是該英國資訊監管機構目前罰款的最高限額。
還有其他帶有警告性的“約定”出臺:
2016年底,據德國相關法務機構稱,如果Facebook以及其它社交網路未能刪除包含仇視言論和虛假新聞在內的有問題資訊,那麼德國方面將按照每條50萬歐元(約合52.332萬美元)向這些社交網路徵收罰款。
2018年2月,比利時法庭表示,如果Facebook繼續違反隱私法,追蹤第三方網站上的使用者,將對該公司處以最高1億歐元(約合1.25億美元)的罰款。
2018年10月,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在本週發表宣告稱,在Facebook9月份的使用者資訊保安入侵事件中,約300萬歐洲使用者隱私資料被盜。根據GDPR,Facebook的2017年收入超過406.5億美元,公司可能面臨高達其年度全球收入4%的罰款。因此,Facebook的罰款或將高達16.3億美元。
隨著歐洲國家對於GDPR更多審查和要求的落實,Facebook在歐洲所遭遇的一切,都將引發全球互聯公司進入歐洲市場帶來更多的深思。
(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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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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