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被約談兩次網約車APP或下架
昨日,記者從佛山市政府網獲悉,佛山市將修訂《佛山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目前修訂草案的徵求意見稿正在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在3個月內被聯合約談兩次後,仍拒不改正的,經聯合監管部門集體討論,可以啟動暫停釋出、下架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等載體處理流程。
權威釋出
1 監管力度加強:將下架APP納入處罰手段
據徵求意見稿介紹,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在3個月內被聯合約談兩次後,仍拒不改正的,經聯合監管部門集體討論,可以啟動暫停釋出、下架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等載體處理流程。另外,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等載體被暫停釋出、下架後,繼續出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監管部門可啟動停止網際網路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的處置流程。
那麼,什麼情況下網約車平臺公司會被約談?徵求意見稿提出,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對已經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經濟和資訊化、商務、工商、質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網信、人民銀行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多部門的,相關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
2 安全保障升級:APP不應具備異性社交功能
徵求意見稿中,佛山對網約車的安全保障管理繼續升級,並提出“在客戶端應用程式上不應具備異性社交功能,且應具備下列安全服務功能:車輛和駕駛員的基本屬性資訊和位置資訊實時分享功能,經約車人或乘客書面確認的第三人可隨時檢視服務過程中的車輛動態位置資訊;個人電話加密功能,乘客與駕駛員之間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溝通聯絡;‘一鍵呼叫’功能,乘客遇緊急情況使用時,能夠實現車輛實時動態資訊及駕駛員資訊向網約車平臺公司自動傳送”。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提出,網約車平臺公司要通過網約車平臺及車載服務終端,對車輛執行和服務過程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營運時間內應實時採集駕駛員人像等個人特徵資料,與駕駛員後臺個人身份資訊資料比對;車載服務終端應採用與監管、服務軟體相容的主流作業系統,並保障監管、服務軟體在車載服務終端的正常執行不受干擾。
同時,徵求意見稿強調,平臺運營商要將入網的駕駛員和車輛,包括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資訊,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完整提交到市公安機關,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交通運輸部門進行背景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駕駛員和車輛,平臺運營商應全面清退。平臺運營商如同時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資訊服務的,要參照網約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和監管有關要求進行入網管理。
3 車型標準調整:明年7月起須為兩類新能源車
據徵求意見稿,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除應當符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7座及以下新能源汽車,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從2019年7月1日起,申請網約車的新能源車輛應為純電動汽車或燃料電池汽車。在佛山登記註冊,取得佛山公安機關核發的車輛行駛證,且初次註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至申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之日未滿兩年。
同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與車輛使用年限掛鉤,最長不超過8年。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運營,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登出相應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退出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
在駕駛員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除應當符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佛山戶籍或佛山《居住證》;經佛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認的考試機構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運輸服務和安全應急等技能;已取得佛山巡遊車駕駛員從業資格且在崗營運,在佛山服務滿3年無不良誠信記錄,近3年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為AAA及以上的,可直接申領《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證有效期為3年。
部門解讀
3個月內未通過考試 需重新提交申請
昨日,佛山交通部門對此次修訂的背景進行了逐一解讀。
鑑於部分駕駛員不按約定時間參加考試,造成考試資源浪費,同時背景核查後若長期不參加考試,背景資料可能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徵求意見稿在第二十三條中增加駕駛員考試時間限制,明確要求駕駛員在收到稽核通過資訊後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地點預約考試,並於3個月內完成考試,3個月內未通過考試的需重新提交網約車駕駛員考試申請。
另外,此次徵求意見稿也強化了安全背景審查和公共安全維護,明確公安機關應對網約車駕駛員和車輛進行安全背景審查,且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範、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時,網約車平臺公司須提供技術支援與協助,如實提交資料資訊。網約車平臺公司拒不履行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