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成績單”彰顯法治中國新希望
9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釋出《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8》。《報告》披露,2018年全國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上小有進步,八成地方政府的評估得分及格,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的發展趨勢依然是穩步向好。(新華網 9月21日)
打鐵必須自身硬。全面依法治國,首先必須建立在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基礎之上。作為公權力行使機構,政府部門的一舉一動都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一旦其行為逾越法律的底線,就會損害人民的實際利益,還有法律的尊嚴和威信。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有政府部門能切實做到“法有禁止不可為”,真正擔負其遵法守法的典範,那麼人民群眾也必定會心服口服,自覺遵守法律,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我們的國家也會更加長治久安,社會也會更加和諧美好。
從上述報告看,八成地方政府的評估得分及格的“成績”無疑是一大進步,這說明我國各級政府的法治觀念在增強,依法行政得到了強有力的執行,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在逐漸提升。在推行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起到了示範引領作用。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因為這種成績讓我們看到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希望。
但是,在肯定的同時,我們依然不能過分自滿,因為畢竟還有20%的政府不及格。這說明還有相當部分的地方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做得還不夠好,還存在不少瑕疵,甚至不排除“執法犯法”情況的存在,這更值得我們深思和警惕。因為,全面依法治國,來不得半點折扣,地方政府首先必須做到百分之百合格,然後才能要求人們群眾全面做到合格,這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