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仗勢欺人,領導者魅惑眾生
文 / Dimas
ofollow,noindex" target="_blank"> 管理者 和 領導者 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前兩年,我在杭州西湖遊玩的時候發現很多年輕女子以及一些小孩頭上都插著塑料的花草。我還得當時內心的震驚——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要知道,在古代頭上插草標,是插標賣身的意思,意味著這個人可以賣,一般都是婦女和小孩子。不過,現代人都不會懂這種含義。即便有人去跟他們講這個(頭上插草)是賣身的意思也不會引起他們的注意,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種儀式——不過這無傷大雅,我們權當這是一種“萌文化”了。
但是,在職場裡,人們總是混淆管理者和領導者——這可不能再用“萌文化”做遮羞布了。分不清管理者和領導者只說明一個問題:你根本就毫無管理學常識。
什麼是“管理者”
羅賓斯其經典《管理學》(第13版)著作中這麼定義管理者: 管理者是協調和監管他人的工作,以使 組織目標 能夠實現的人。
通俗點表示: 組織 中的管理者——協調和監管—— 組織 中的他人——實現 組織 目標
首先,這句話有“兩個人”—— 管理者和他人 (1個或多個),即得至少有兩個及以上的人(你想啊,要是隻有你一個人,別說自稱“管理者”了,你即使想自封個皇帝噹噹也是你的自由);
其次,有一個並不一定是兩個人共同的目的—— 組織目標 (你再想啊,沒有目的 “兩個人”湊在一起幹嘛?難道互相捉蝨子玩?),要強調一下:這個目標是組織的,即意味著那“兩個人”存在於 組織 當中;
再次,管理者本人為了實現這個組織目標就需要 協調和監管 別人(畢竟這個“別人”不一定也想幫助你實現那個目的啊,或者“別人”要是偷奸耍滑,這就需要你去“協調和監管”了,即讓你去管著他們了)。
5 個基本要素:組織、管理者、他人、協調和監管、目標
什麼是“領導者”
羅賓斯在其《管理學》(第13版)的著作中P464這麼定義 “領導者”——能夠影響他人並擁有管理職權的人 。
細心一點的讀者會發現,領導者的定義裡去掉了“組織”,即領導者不一定需要存在於組織當中,他可以是一個自由的小團體裡的頭頭。
比如當年由劉偉強執導,鄭伊健、陳小春、謝天華和林曉峰等為主演的香港黑幫題材系列電影《古惑仔》當中,鄭伊健所演的陳浩南就是山雞、大天二等人組成的古惑仔團體中的領導者。
當然,陳浩南作為這個洪興社(香港黑社會團體組織)古惑仔團體中的領導者,其擁有管理團體的權力並不是靠洪興社授權的,前期還是憑藉他的人格魅力(這種人格魅力或曰“講義氣”,或曰“重情義”,或曰“豪爽大氣”等)贏得了大家的一致擁護。
而陳浩南每次動員他的這些古惑仔兄弟去打架鬥毆,憑藉的都是人格魅力的影響。他不像管理者那樣去“協調和監管”,因為他的兄弟們就會自發地去完成他的指令,根本用不著去監管(頂多就是內部協調下)。
管理者和領導者的區別
基於管理者和領導者的定義,我們大致就瞭解了兩者之間的區別。
我們發現:所有人都可以成為管理者,只要組織“下旨”封我們一個管理職位即可;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為領導者,除非我們自帶(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後天的)領導魅力屬性。
另外,我們可以通過以下的表格對比兩者的根本區別。
當然,要去細究這兩者的差別哪怕用一整本書都解釋都不嫌多。
我們只需要記得一點:現代社會,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組織結構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結聯和工作方式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管理者和領導者之間的界限正在逐漸變得模糊。
管理者可以因為積威已久,也能在下屬心中形成職位所賦予他的影響力。即便未來脫離了組織,依然可以憑藉這種影響力以及在職位上所獲得的資訊與資源能力去左右他人。
當然,領導者一旦進入組織並擁有了職位所賦予的法定權力,他往往能在組織當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業績。
可以預見,在未來的組織當中,具有領導魅力的管理者將成為最受組織所青睞的人才。
圖 / 銳景、世界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