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大勢所趨 對運營商而言未嘗不是機遇
導語:在巨集觀政策方向不可逆轉的前提下,與其擔心新政可能帶來使用者“轉出去”所造成的利益損失,倒不如在如何吸引使用者“轉進來”上下功夫。
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日前釋出訊息稱,根據工信部對號碼攜帶工作的整體部署,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於12月1日推出新業務受理流程。依照新流程,除了以往撥打客服電話或去營業廳外,使用者還可以通過傳送簡訊或是掌上、網上營業廳查詢攜號轉網資格,且在辦理完攜轉業務申請後1個小時內即可正式攜轉到新的運營商,被認為是極大地提高了轉網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攜號轉網”並不是新鮮舉措。早在2006年,原資訊產業部就確立了“攜號轉套餐”或“攜號轉品牌”政策;2010年和2014年,工信部分兩批分別在天津、海南和江西、湖北、雲南啟動攜號轉網試點,算起來已有數個年頭;2016年12月,工信部印發《資訊通訊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提出“推動行動電話使用者號碼攜帶服務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因此,儘管此次攜號轉網新流程依然還在試點的五省市,但透過上述兩點舉措的針對性,可以讀出兩點明確的資訊:一是“攜號轉網”的全面推行不可逆轉;二是要強化“攜號轉網”使用者的獲得感。
無論是當初從保障行動電話使用者資費方案選擇權,還是在2016—2020年行業發展規劃中作為“提升行業服務質量”舉措,攜號轉網的政策初衷都是基於擴充使用者的“用腳投票”權利,倒逼運營商提升服務質量。然而,從此前的試點來看,使用者的整體獲得感反倒並不高。一方面,如工信部副部長羅文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談到“攜號轉網”時所言,試點過程中的確發現了一些技術方面的客觀困難;另一方面,部分運營商的轉網便利性一直以來與使用者預期有很大差距,出現了諸如“電話卡無法被正確識別”“無法登入運營商服務站”等新問題,被使用者解讀為沒有跳出眼前利益。
早在2016年就有報道指出,全球已有70多個國家實施了“攜號轉網”。這意味著,作為一項基本的使用者選擇權,“攜號轉網”是大趨勢。參照這些國家的經驗,“攜號轉網”雖然帶來了使用者在不同運營商網路之間的“遷徙”,但並不一定會導致主運營商使用者的流失。有研究指出,在日韓等國,政策實行初期的確使主運營商市場份額下降,但3年視窗期過後,主運營商的市場份額就開始保持穩定;在希臘、葡萄牙等國,這種政策反而加大主運營商的市場份額;在捷克、立陶宛等國,新政策甚至遏制了主運營商的市場份額下降趨勢。換言之,“攜號轉網”並不必然帶來運營商利益損失,反倒有可能成為新的機遇。
有論者稱我國“三大運營商使用者比例相對均衡”,“攜號轉網”對於行業結構的優化作用有限;還有人指出,在三大運營商資費水平差別並不明顯的情況下,使用者的“攜號轉網”受益有限。對此,一方面,必須嚴格區分的是,使用者是否有選擇權,與使用者作選擇後受益多少是兩回事,不能以後者來代替前者;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競爭格局下,“攜號轉網”恰恰突出了使用者導向和提升服務的重要性。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當運營商千方百計地想通過一些規則設計阻止使用者轉網,反倒強化了使用者的轉網意願。
概言之,在巨集觀政策方向不可逆轉的前提下,與其擔心新政可能帶來使用者“轉出去”所造成的利益損失,倒不如在如何吸引使用者“轉進來”上下功夫。既然政策的起跑線是一致的,無疑誰適應得更快,讓使用者看得到更多誠意,誰就更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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