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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之法五個問題

告訴 還在 找到 個人 程序猿 裏程碑 承擔 構建 時間

1. P144頁,章節7.2.8 提到學習所有的經驗 提到總結經驗和經驗分享是在每次裏程碑結束時進行,我很疑惑,每天進行站立會議時,是不是也可以進行經驗總結和分享?

2. P137頁,章節7.2.3提到成員授權和信任問題。我的問題是在實際開發中,當項目開始前所信任的有能力幹活的人中途離開了或者在開發過程中這個人遇到技術難題,長時間未解決,其他成員對這個人產生能力質疑時,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由誰來主導這個問題的解決?項目負責人?

3. P121頁,章節6.2提到了長期任務,這種任務比較艱難且對項目又很重要,完成的時間超過Sprint的計劃時間,鄒老師對此只提到往往開發人員對此並不重視,並沒提到如何較好的解決這類問題。我恩師常告訴我最難的那部分應該盡早去做,是不是對這“長期任務”也應該今早安排人來承擔這部分責任?

4. P116頁,章節6.1提到了在沖刺階段只能由Scrum大師來與團隊成員進行交流。我讀到這部分時還在想Scrum Master?這是什麽?然後在P122頁找到了章節6.4第一段找到了解釋。Scrum大師就是團隊的PM。然而又能描述好需求,又能了解技術的這種PM太難找了。於是乎,就有了PM與程序猿的“鬥爭”。哈哈~

5. P128頁,表6-3提到的敏捷的適用範圍以及章節6.5敏捷的問答,我還是很難理解敏捷是什麽?總是說敏捷流程,是不是做項目時,及早響應需求,盡快發布可用的軟件,這就是敏捷的體驗?

最後吐個槽,本想把第三版完整看一遍,結果實在沒時間擠出來了。還好我提前勾畫了問題,哈哈哈。第二次上軟工,還有鄒老師的構建之法越看越有味道。本科時的確沒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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