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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書樂:有一種原創叫山寨,網文江湖為什麽總是抄襲者成功?

網絡文學

尤其是網絡小說開始IP化,並在影視、遊戲和其他周邊產業鏈上發力,動輒數千萬的簽約量下,其實網文平臺不僅對於那些抓取付費內容的盜版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期獲得IP影響力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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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書樂(人民網、人民郵電報專欄作者)

新著有《微博運營完全自學手冊》

據媒體報道,近年來,多部由網絡小說改編的影視劇播出後,原著卻陷入了“抄襲”質疑。從《花千骨》到《錦繡未央》,到暑期正在熱播的《楚喬傳》都是如此。

甚至於,《楚喬傳》的原著是十一處特工皇妃小說,早前作者也承認了有過抄襲,但是劇方買劇的時候也意識到有抄襲內容,要求作者提供無抄襲版本。於是對比播出版和《特工皇妃》文本,穿越改成了身世之迷,兩條兄弟線都做了調整。媒體對此不禁揶揄道,火一部被曝抄襲一部的網絡小說痼疾已然病入膏肓。

一直被盜版困擾的網絡文學,真的進入了山寨貨橫行的“夾生”狀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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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部共一套,一直是文學領域的“傳統”

真正對於搞文學創作的人來說,這樣的景象其實並沒有多少好奇怪的。“千部共一套,幾乎是從古代小說創作之中就一直被繼承和發揚的糟粕。”文藝評論人士張湘彥告訴筆者:千紅一窟、萬艷同悲,在很多人看來是《紅樓夢》裏的一個經典臺詞,但在文學領域則有另一層含義,即類型化的小說、戲曲的創作。在古代,許多創作的結構線往往是書生落難、小姐搭救、進京趕考、奉旨成婚4部曲;現在呢,在網絡文學裏,則變成了廢柴修了絕世武功、或天才遇難流落民間,然後再配上穿越、玄幻的外衣,就成了洋洋灑灑的百萬字或千萬字超級IP。

4月21日《楚喬傳》公開一分鐘片花,《九州縹緲錄》作者江南得知後,諷刺瀟湘冬兒“品味很好,(抄的)都是朕的金句”。不過,江南本人,幾天後也因為“同人小說”《此間的少年》,而被金庸起訴侵權。這一“怪圈”頗為耐人尋味。

在《楚喬傳》之前,同樣改編為電視劇的同名網絡小說《錦繡未央》曾經一度把“抄襲風”的頑疾展現的淋漓盡致。

有媒體報道稱:經過近百名網友整理,發現《錦繡未央》共有219部作品“被照搬文字劇情或片段”,其中包括二月河的《乾隆皇帝》、瓊瑤的《梅花烙》、溫瑞安的《溫柔一刀》、江南的《九州縹緲錄》、曹雪芹的《紅樓夢》、王實甫的《西廂記》等名作。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

分鐘律師App創始人周翼律師指出,僅限於此,依然不能在法律上界定為抄襲。按照通常的意義,抄襲是指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竊他人作品。但這個“抄”字所占的比重多少,並不太好界定,大都是根據個案具體情況進行判定。

一部分作者選擇了在網上揭露,而更多網文作者,選擇了沈默。

周翼介紹說,他碰到過幾個網文作者,對於被侵權並不太熱心,原因是太耗費時間和精力,而且賠償金額並不多,得不償失。“郭敬明《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圈裏圈外》可以說是抄襲第一案。但莊羽在這件事上僅僅得到了20萬元的賠償。這件案子首次曝光是在2003年,結案時間是在2006年,歷時3年。”周翼稱:許多作者都特別喜歡引用這個轟動一時的案例,來表達無奈,而且還特別喜歡補刀一句——可現在,有幾個人知道莊羽,有幾個人不知道郭敬明?

法律上的模糊邊界和被侵權者自身的心態,使得山寨變得更加有恃無恐。在媒體報道中,還特意點出了《錦繡未央》涉嫌抄襲的“後續”:疑似被抄的小說219本,但事實上聯名上訴的僅有11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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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就是生產力,山寨未必是主動行為

根據相關機構對我國網絡文學市場體量以及網絡文學用戶規模的統計結果可知,近年來網絡文學市場不斷膨脹,雖然增長率有所下滑,但是截至2016年末,市場容量已經達到了驚人的90億元人民幣;與之相似的是,我國網絡文學用戶的數量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也已經達到3.08億人,即每4.5個國人中就有一個是網絡文學讀者。

巨大的市場之下,是數量占九成以上的網文作者,在巨大的寫作負荷下,難以賺到“飯菜錢”的窘境。“能夠成為大神,一個IP就賣上千萬的人,實在太少了。”張湘彥說:有一部分人,在質量上看不到希望時,就開始想走捷徑,通過發文數量和快速創作,獲得收益。

《孤芳不自賞》的原著作者風弄亦對媒體坦言:“網文作者創作艱難,抄襲是一條成名獲利的捷徑,所以常有人鋌而走險。而這些鋌而走險卻獲得巨大回報的人,會進一步加劇那些默默認真寫文的網文作者的困境,實在是一個惡性循環。”

但更重要的一個現實原因則是壓在每一個網文作者頭頂上的更新大山。

在網絡文學圈,有句至理名言,叫“更新是第一生產力”。而更通俗的說法是,日更一萬才起步。“只有持續穩定甚至強力的更新小說章節,才能招徠讀者,提高作品訂閱量,進而提高收入。”網文作者花舞沈迷告訴筆者:至少日更一萬字,日更一萬四、兩萬的大神也是常態,如果少於此甚至斷更,讀者就會鬧了。感覺被作者最後被小說給綁架了,不敢生病、不敢旅遊、天天備貨、沒了自由。質量往往在網文領域沒有多少話語權,能不能成功,首先是更新速度……

這種壓力傳導,除了造成小說創作如此高頻、高效下有點“水”以外,也使得不少人開始尋找參考文獻,甚至是寫作輔助軟件。

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關鍵詞,便能輕易發現有大量商家正在出售這種軟件。“網文寫作輔助軟件”“自動寫作軟件”和“字段拼湊軟件”等門類眾多,價格則從10元到2000元不等。

不少媒體對此進行了測試,發現:只要在軟件內輸入關鍵詞,軟件就會同步采集,抓取各種文學字段以供用戶參考借鑒。而一些價位較高的,則可以根據關鍵詞的設定,將各種參考書籍的相關段落和元素進行替換,生成一個不容易被發現的“組合文章”。

但筆者采訪了多個網文作者時,他們大多表示,曾經使用過該類軟件。“但不好用,只是留在電腦桌面上,需要描寫的靈感時,打開來看一看,當做參考文獻的數據庫,挺方便的。類似小時候寫作文時用的寫作詞典”

同時,一個網文作者亦表示,平時使用類似工具或翻閱其他小說時,難免會受到一些影響,“寫作的時候,或許會偶爾偷懶,但更多的時候,可能不自覺地就會將別人成熟的架構和人物關系帶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其實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抄襲或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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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利益!或許更多的時候是“生意”

在業界觀點看來,網文的抄襲往往就是兩種路數,一種是大段復制,即將別人的文字搬過來,換上自家的山頭和人物;另一種則是中譯中,即將別人的段落,用自己的話語重新在寫上一遍……後者在許多非小說類的文字創作中也頗為常見,“最大的好處就是省的標註參考文獻了。”張湘彥笑道。

而山寨則更進一步、也更不容易發現,即針對大眾喜歡的網文小說,進行結構上的模仿。“盜墓筆記熱的時候,整個平臺上都是盜墓的;宮鬥火了,歷朝歷代的有名無名的妃子都被挖出來成了主角。”網文作者王之飛戲謔一番後、立刻轉換成一幅嚴肅表情:當網絡文學已經形成一種體系,可用的環節、元素,情節套路都已經基本固定。而且,一個類型熱起來了,你去寫,就能獲得一大批現成的讀者。因為一兩個作者的日更肯定滿足不了如此之多人的需求。

王之飛打了個比方:網文作者寫一萬字,至少要5個小時,而讀者看完這些內容,可能不要1個小時。這就是市場規律、是供需鏈,而我們就是流水線上的碼字工。你可以說我們是山寨,但我也可以說自己是在致敬。

而另一個極端是平臺方的態度頗為曖昧。有媒體就報道稱,網文平臺瀟湘書院的三位作家聲討《錦繡未央》原著的作者秦簡抄襲,結果,但平臺方卻以“損害書院形象、妨害編輯聲譽”為由,處罰了指責秦簡抄襲的三位作者:取消一切推薦及相關福利,扣除作者全部經驗值。

這被不少網文作者視為常態,“在和平臺的博弈中,你就是個弱勢群體。”花舞沈迷說:尤其是網絡小說開始IP化,並在影視、遊戲和其他周邊產業鏈上發力,動輒數千萬的簽約量下,其實網文平臺不僅對於那些抓取付費內容的盜版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期獲得IP影響力的最大化;對於一些網文作者的抄襲和山寨指責,也往往會選擇“保護”具有商業價值的疑似山寨者們,其實就是保護他們售出的IP能夠賺的更多。

王之飛感慨道,這就是一門生意,請不要太過於用文學創作的眼光去看待。(本文刊載於《法人》雜誌2017年8月刊)


本文出自 “武當派張三瘋” 博客,請務必保留此出處http://zhangshuyue.blog.51cto.com/2133969/195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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