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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證經濟大局觀(二十八):中世紀的主要組織

現代民族國家產生於西方,孕育於中世紀。所以今天,我們先看看中世紀的西歐,活躍著哪些力量。
中國大一統王朝下,家庭、家族、帝國三種組織結構是層層巢狀的,家庭屬於家族,家族屬於帝國,帝國的官僚管到縣一級,縣以下的事務通常是家族自治。家族長老甚至有依族規殺人的權力。
帝國的意識形態是儒家學說。儒生們沒有自己專門的組織,但因為儒家的主張與帝王的需求高度一致,所以帝王通常讓儒生來把控帝國的官僚組織。
意思形態和世俗權力結為一體,使得大一統的帝國非常穩定。即使帝國崩潰後,因為意識形態對帝王的需要,最後又總能崛起另一個新的帝國。
因為農業是這種穩定結構的經濟基礎,所以自然而然地會排斥商業。而中央集權的帝王和他的官僚組織,又有足夠的力量壓制商業,所以,中國的商業文明總是被扼殺在萌芽之中。
整個歷史其實就是家庭、家族、帝國三種組織的歷史,沒有新的力量崛起,也自然沒有新的組織產生。
中世紀的西歐,則與中國大不相同。
首先,大一統的時間非常少,往往是曇花一現。絕大部分時間是鬆散的分封制。
中國素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說,而中世紀的歐洲則流行一句話:沒有哪塊土地不是領主的。
當時的西歐,有很多的國王,國王以下是領主,領主下面又有很多小領主。雖然這種結構也是層層巢狀,但中國的家庭、家族、帝國三者的權力由下至上,是層層集權。
而中世紀的西歐,從上之下,權力則是層層分散。國王只能管到直屬於他的領主,領主只需對他上面一級的領主負責,可以這麼說,國王也就是稍微牛逼一點的領主而已。
大家只認自己的領主,對於國家的概念非常淡薄。國王、領主之間經常通過聯姻組建新的王國。
這對於中國人來說難以想象,這就好比昭君出塞之後,漢與匈奴結成一個國家。歷史上有名的哈布斯堡家族,就是通過聯姻不斷擴大地盤,曾統治西歐和中歐大部分地方達600年,被戲稱“用下半身征服歐洲”。
國王、領主以及屬於他們的農奴和小部分自耕農,這是世俗權力的組織結構。
其次,中世紀歐洲的意識形態是基督教。羅馬後期以及後來的查理曼帝國,神權和統一的王權有過短暫的結合。
但隨著帝國的瓦解和基督教征服全歐洲,教會的力量變得越來越重要,全歐洲的子民都是教皇的子民,自然國王也是其中一員。
當然,教會對國王也沒有絕對控制權,也有不少彪悍的國王敢於跟教會叫板。但中世紀的教會,勢力確實無與倫比,當時西歐的土地至少有20%以上在教會手上,有的國家比如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甚至一度超過50%。
所以,中世紀的歐洲,在世俗的權力組織以外,還有一個由意識形態幻化出來的、實力強大的教會組織。
這就與中國明顯不同了,中國雖然也有一些宗教組織,也曾攪出大波浪,但長期來看,他們與世俗權力相比,幾乎可以忽略。
最後,更大的不同就是《通(五十五)》提到的,城市的崛起產生了一個新的階級:市民階級。
這股力量原本微弱不堪,只是遊離於主流權力組織以外的邊緣人,但他們慢慢壯大,逐級有了可與其他勢力叫板的力量。
城市以商業為主,市民們主要是商人和手工業者。他們當然也信奉基督教,名義上也屬於國王或領主,但他們最大的訴求是自治。
所以,他們利用各種機會,擴大自己的自治權,甚至建立自己的獨立國家。前面我們提到了,這種由城市發展起來的國家,比如威尼斯、荷蘭等,往往有著驚人的潛力。
這是創造新組織的中堅力量。可以這麼說,沒有城市和市民階級的崛起,就不會有資本主義和現代民族國家的誕生。
中世紀的歷史,就是國王、領主、教會、市民交織博弈和不斷融合的歷史,而現代民主國家就是這種博弈和融合的結果。明天開始,我們來看看其中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