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體驗要素——一個過時的理論
對!你可能看過下面這本書。但是,它已經過時了!不是嗎?

《使用者體驗要素》
2002年,被稱為“AJAX之父”的Jesse James Garrett發行了《使用者體驗要素-以使用者為中心的產品設計》(The elements of user experience - user-centered design for the web and beyond)一書。本書用簡潔的語言系統化地詮釋了設計、技術和商業融合是重要的發展趨勢。
此後,此書連同書中提出的使用者體驗五要素模型大為流行。

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
上面這個圖可能早就印在你的腦海裡了。
書評說:
這種簡單易學的介紹方法有助於任何一個網站開發團隊(大的或小的)去建立一個成功的使用者體驗。
此書常年出現在各種“網際網路人必讀書目”的前幾名,很多產品經理在入行後讀的第一本書就是此書。書中的“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理論得到廣泛認可和應用。在百度245萬多的搜尋結果中,還沒有看到對其產生質疑的文字。因此至少在中文網際網路,幾乎這個理論是被全方位認可了。
今天,我將提出一點不同的看法:使用者體驗要素的方法的確有用,但其適用範圍不廣。對於產品經理而言,在構建產品時,我們有更好的思考模型,不能將其被置於產品設計工具的中心位置,產品經理應當大膽摒棄之!
今天,你可能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發出一點不一樣的聲音。
連經濟學都不能算是一門精確的學科,更何況設計。這可能並不關乎對錯,只在於視角。願能對正在看的你(很可能是產品經理),帶來一些思考。
為何?下面我將闡述。
二
此書及其理論誕生於2002年。
那時,還沒有移動網際網路一說,iPhone的出現還在五年之後,電腦儲存空間以M計,網速以K記。當時,人們說“上網”具體指的是WEB瀏覽器。

2002,它是唯一的上網工具
我們來看看那時的網際網路長什麼樣?
BAT中的老大哥,百度是這樣的:

2002年的百度
02年的丁磊還沒有養豬,也還沒有可供其貶賣品味的嚴選,163頁面長這樣:

2002年的網易
“使用者體驗之王”的蘋果,頁面長這樣:

2002年的蘋果
可以看到,僅從審美角度來看,那時的WEB頁面體驗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作者有著“Ajax之父”的江湖名號,一位有著開創性地位的行業大牛,曾被PC World評為“網際網路最重要的50人”。而Ajax 是一種用於建立快速動態網頁的技術,也就是現在我們理解的WEB前端技術,承擔與使用者進行視覺化互動的任務。作者跳出了自身的技術視角,提出了“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設計”,將設計、技術和商業融合起來,這真是開創性的理論貢獻!
所以你看書中的例子,全是網頁,那時的使用者體驗幾乎就是指網頁的體驗。
2002年,網際網路玩家有限,使用者的選擇也有限。而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頁面體驗良好的網站,卻鮮有人問津。當然,有可能是使用者選擇太多的原因。更大的可能是,網際網路上提供的服務的縱深度大大提升了,使用者體驗並不僅僅是指頁面體驗,還有很多其他的維度,而頁面體驗只佔體驗的很小一部分了。
現在,我們發展出了物聯網、人工智慧,他們根本就沒有頁面來呈現。
對了,當時這本書的第一版中文書名叫《使用者體驗要素-以使用者為中心的Web設計》。注意,是“Web”而不是“產品”。Web式微後,出版商很聰明地改成了“產品”。
三
“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中的使用者,狹義的被認為是:這個產品的終端使用者或是消費者。我們還可以看到書中舉了很多實體產品的例子,很自然地,作者將現實中的產品與網際網路產品進行了類比。
這是在用一種靜態的視角在看網際網路。
今天,網際網路發展的深度已不是十幾年前可比,即便是網站,我們看到了電商平臺等類生態型的網際網路形態。
就拿電商平臺京東來說,上面有供應商、有買家、有網站的運營者(網站的運營者裡面又按工種又可分為不同的職位)、有物流公司、快遞員、倉庫管理員。如果再擴大一點,有代運營公司、刷單公司、流量聯盟、廣告聯盟等等。各個角色在這個生態系統中進行活動,他們都用某一種聯網的裝置來進行聯結。而你在瀏覽器中開啟看到網頁,只是其中的一個載體。
如果,我們將京東的所有的通過網際網路聯結的這些互動載體看成一個整體,你還能說這個整體是跟一個杯子一樣的東西嗎?一個生態型的網站就像是各個角色參與的一場大型遊戲,產出物並不只是這個看得見的系統本身。

京東的分揀倉庫
甚至產品這個詞本身已不適用於現在的網際網路了,他的語義已經限制了人們的想象力,不便於交流了。
以使用者為中心沒有錯,但如果要打造一個生態。不能僅僅有類似於終端消費者的這一狹義的“使用者”角色 ,使用者體驗也不僅僅是指這些網頁帶來的體驗。京東作為一個電商平臺,它做起了物流,之後發展成強有力的競爭武器。如果劉強東當初沒有這個見識,現在就沒有京東什麼事兒了。
上面提到的這些角色,都是這個網站的使用者。實質上,產品經理在做產品設計的時候,必須全面的考慮一個事件對整體的影響,這是基本要求。即便是網頁,我們不僅會設計前臺,還會有後臺。
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產品新人他們在做產品設計的時候會很專注於前臺,有時甚至會忘了設計後臺,這就是視角的不同。
產品經理應該有上帝視角,像老大哥一樣俯視生態內各個角色及其互動鏈條。用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的視角,只能看到整體的一個剖面。
四
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它是一個靜態的模型,適用於這種場景:我們已經有一個成熟的體系,然後在此之下,需要設計一個頁面。
如果我們不需要考慮資料是怎樣流動的,用這個模型完全沒有問題。因為作者經驗的原因,他比較注重前端的頁面呈現。相比流程圖、使用者體驗地圖、時序圖,狀態轉換圖、服務藍圖,在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中,我們看不到時間的程序。
假設我們用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來分析一款你從來沒有接觸過的成品(今天,我們仍然看到很多競品分析報告用這個思路在寫),很可能,你會丟掉一部分東西。因為看不到後面流動的、變化的、有連續性的想法。所以很多人喜歡去分析APP的更新歷史,從中看到其成長的軌跡。
今天,阿里還只是一個網站嗎?它有移動APP、有PC端的千牛客戶端、有菜鳥、有支付寶、還有達摩院、還做了物流分揀機器人、還做了視訊盒子、智慧音箱等等。這些都不是網頁,但是他們共同為使用者體驗服務。使用者體驗要素的模型用來分析人工智慧的體驗嗎?顯然不行。
使用者體驗模型,可以作為設計師,在完成某個具體頁面設計任務時,可使用的一個思考工具。但不能反過來,用這個模型來倒推分析一款產品。
我看到產品經理把使用者體驗模型作為一個日常工作的核心模型,甚至從這個模型來倒推出產品經理的日常工作應該怎樣安排。我認為這是很不恰當的。產品經理是一個生態服務的設計者,使用者體驗也不僅僅指前端頁面。用一個指導網頁設計的思維工具來指導自己的工作,這非常不合適。
五
網際網路改變了商業規律嗎?可能並沒有,他只是改變了商業的場域。今天,拼多多、花生日記火了起來,為什麼?因為很便宜?
他們通過有效的方式聚集了客流,這跟開實體店要找一個好碼頭不是一樣的道理嗎?開實體店更多時候像是守株待兔,難以主動出擊。而網際網路獲客手段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且不受理理位置限制,如果有效,會迅速產生效果。
他們的銷售額背後的本質不都是 流量X轉化率X客單價 嗎?雖然網際網路公司更喜歡用GMV,只是因為聽起來更有逼格。
所以產品經理,平常招聘需求上能看到的專業能力,比如,專案管理、需求分析、互動設計,可能只能佔其能力圖譜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是通識,是對世界的認識,比如對行業的瞭解,對經濟規律的瞭解。網際網路產品,幾乎我們都能線上下找到基於同一商業邏輯的服務或產品。
有人說,產品經理就像導演,沒錯,我們只是在復現人類的某一個故事,有情節,有畫面,這個故事來源於現實世界。並沒有一個脫離地面、與人類無關的、無根的網際網路世界。我們構建的產品,它不是一個個靜態的網頁。裡面的資料,以流動的形式來彰顯價值。世界在運動,我們更需要一個流動的模型。

服務藍圖-一類流動的模型
在這裡,我提出:用多維的、全域性的思維模型來構建產品,捨棄掉一些不合適的思維模型,而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就是此類。
談到如何從使用者角度來設計好的產品?使用者體驗要素模型作為一個靜態的模型、也不是一個好的思考工具。在具體的功能的設計上面,使用者體驗地圖、服務藍圖,都比這個更合適。
對了,如果有時間我把腦子裡正在思考的一個模型發出來與大家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