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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證經濟大局觀(六):所有權與投票權的矛盾

現實世界所有權與投票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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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段一:
公元前399年,雅典城裡那個喜歡在大街上到處拉著人,問奇怪問題的古怪老頭蘇格拉底,被人以“不敬神”和“腐化青年”的罪名告上法庭,最終,雅典公民大會以360票比140票,將這位智者判處死刑。

片段二:
據統計,近幾十年來,美國總統大選中選民的投票率,僅一直在徘徊在50%左右。2016年大選,各大民調機構預估的投票率為60%左右,而實際投票率僅為55%。

以上兩個片段,很好地展現了現實世界中,所有權與投票權的兩大矛盾,即所有者對投票權的濫用和棄用。

理論上來說,在一個民主國家中,所有公民是這個國家的所有者,他們天然地擁有決定這個國家重大事務的投票權。但問題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完全理解投票的物件,比如說,投票決定一場戰爭,或者是投票選舉領導人。

這時候,在全體公民中,往往只有少數人能掌握足夠的資訊,有足夠的理性來判斷這場戰爭該不該打,某個候選人靠不靠譜。而大部分人,往往就只能依靠直覺或情緒來進行投票,這就導致了投票權的濫用。

在蘇格拉底的例子中,蘇格拉底並沒有明顯地違反雅典法律裡的任何一條,可以說是無罪,或者至少是罪不至死的,在第一次投票中,也僅280票比220票,判其有罪。但因為蘇格拉底一心求死,故意用傲慢的口氣激怒陪審團,結果民意洶洶,遂了他的心願。

可以說,蘇格拉底用情緒“操控”了這次投票,導致雅典公民對投票權的濫用。另一個引發更大災難的例子是,上世紀的德國,納粹用強烈的民族主義煽動民意,當選為執政黨,將全世界拖入戰爭的深淵。

美國建國後,認識到大部分人有可能濫用手中的投票權,建立一種二級投票機制來解決這個問題,簡單來說,先是普通人投票選舉出精英,精英再投票來決定重大事務。迄今為止,這套機制的效果還是不錯的。

但美國也有美國的問題,美國的問題是所有者對投票權的棄用,即片段二里的說的投票率低。這個問題的原因:
一是美國的人口越來越多,人越多,大家就越會覺得自己的這一票份量輕,可投可不投;
二是人口構成越來越複雜,很多民族並沒有投票的傳統和意識,比如2016年機構對投票率的錯估,就是因為高估了以非裔美國人為首的少數族裔的投票率;
三是技術性原因,美國是為數不多地需要選民在投票前進行註冊的國家,這一多出來的步驟讓很多選民直接放棄投票了。

區塊鏈世界所有權與投票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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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實世界一樣,區塊鏈世界也面臨著自己的所有權和投票權矛盾,而且更嚴重。

我們先來看看投票權棄用的情況。

BM的第一個區塊鏈專案BTS,首創了DPOS共識機制。DPOS有一個很關鍵的步驟:投票。持有BTS的人需要投票選舉出打包區塊的超級節點。幾年來,BTS的投票率長期停留在個位數,成為BTS的一大痛。

不死哥持有BTS四年,但從未投過票,他不投票的理由跟美國選民的理由如出一轍,首先是認為自己的這一票無足輕重;其次,他對候選人並不瞭解,亂投還不如不投;最後,要學會BTS的投票不是件容易事,不死哥因為懶就直接放棄了。

BM的EOS專案仍然延用了DPOS機制,投票仍然是一大問題。雖然EOS的熱度遠遠高於BTS,但投票率仍然低迷。EOS啟動超級節點選舉後,到第3天的時候,投票率還不到3%,截止到8月,投票率最高也不到40%。

考慮到EOS持有的不均勻,以及大戶一般都會參與投票這兩點,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EOS小散都沒有參與投票。而這,很可能會把EOS系統異化成“寡頭壟斷”制。

投票權被棄用有一個本質原因,那就是機制設計者可能沒有認識到,投票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既然是義務的話,設計者可能要設計一些激勵措施來提升投票率。

在這一點上,區塊鏈的內容平臺做得比較好。比如,BM的Steemit,會將增發的一部分Steem分給投票的人。幣乎有點贊機制來獎勵為好文投票的人。

與投票權棄用的問題一樣,投票權濫用的問題在區塊鏈生態裡同樣嚴重。

區塊鏈的投資者,在拿著自己的真金白銀投資區塊鏈專案的時候,其實也是一個投票的過程。一個成熟的投資者,應該仔細分析專案,詳細收集資訊,然後慎重地使用自己的投票權。因為一旦濫用的話,很可能會讓自己血本無歸。但很可惜,大部分投資者往往聽了大佬大咖的忽悠和煽動後,便草率地投出自己的身家財富,被人當韭菜割了。

當然,這個例子並不是通證設計裡的投票權濫用問題。但是,在一個區塊鏈生態裡,肯定也會有以情感代替理性來投票的濫用問題。不過,更普遍的濫用還不在此,而是另一種特殊的濫用方式:賄選。

考慮到篇幅問題,咱們明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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